一
( 作者:陈永新 )正月初八,得知我们五兄弟团聚,由于老友俞迪汉三十多年前经我介绍与其他几位都熟悉并多年未见,他便兴冲冲赶到远征大酒店看望。小时候看《三国演义》连环画、少年时看《书剑恩仇录》,以为义薄云天、情同手足这些形容词中的情节只存在于文艺作品之中的。足以令我们五兄弟自豪的是:现实生活中,我们四十七年如一日,生动诠释了什么叫生死与共,什么叫两肋插刀。
自1979年始,我们并无血缘关系之五兄弟,无论任何一人大富大贵、大劫大难、上天落地、至荣至辱,都亲如一人,都彼此赴汤蹈火、挺身而出,未曾有半分犹豫、丝毫疏离……(可参阅我旧作《义薄云天四十载》)
迪汉特意拿来两瓶茅台酒,说是2008年的,也不记得在哪里买的了,不过那时假酒还不多,应该正宗,为你们兄弟的聚会助个兴。为兄弟团聚,这几天早早准备了美酒佳肴,也就没有去开迪汉兄送来的茅台,今天曲终人散,打开那茅台的盒子,我却忍俊不禁,开怀大笑:
原来,这两瓶茅台是我十八年前送他,因为瓶盖上的专卖店名字还非常清晰,而那专卖店是当年茅台杭州城里自营的四家专卖店之一,就在我杭州办公室隔壁望湖宾馆一楼大堂一侧,我太熟悉不过。
迪汉兄大概忘了是我送他的了,不过,我也同样早就忘记了。
二
我与迪汉兄相识于1985年,那时因第一次全民普法需要法制辅导员,我以诸暨茶厂语文教员身份被推荐至浙江法律学校(中专)作两个月培训,回来后在诸暨法院经济庭实习,我恩师陈公权先生(时任经济庭长)把我推荐给了新官上任、刚从诸暨县委党校干部中专班毕业,被委任为国营诸暨县食品公司经理的俞迪汉。
此后为诸暨食品公司当法律顾问数年直至迪汉兄卸任,其间也算尽心尽力。
记得1986年底,鉴于小小法律顾问骑着自行车为公司追回了养猪户饲料款七千元,到磐安县一个乡政府交涉取得了一万元赔款,又避免、制止了被广东湛江一家皮包公司诈骗21万元。食品公司决定以旅差费䃼贴名义奖励我500元。
我至今仍记得,那窄窄的旅差费报销单上方有一行迪汉兄写的钢笔字:“鉴于陈永新同志的辛勤工作成绩,经县食品公司党、政、工、团联席会议决定:一次性补贴其人民币500元”。
这大概是我人生中第一笔巨额收入。因为那时我工资是72元。
于公的法律顾问聘请关系结束了,两人的友情却延续至今四十年未曾间断。
类似迪汉兄这样的情形并非个例,我后来受聘作法律顾问的城关镇黄砂厂徐正海大哥、城关镇政府孟法明师兄及诸暨几家银行行长吴志宇、俞永良、赵华、傅迪锋大哥,工作关系结束已近三十年,友情却都延续至今。
人海茫茫,相逢不易。能交往几十年,足堪珍惜。
三
很久没有动笔写文章了,今天见到回流的两瓶十八年前的茅台,想起往事,有些感慨,写几句话作个表达,也算新年向读者交上第一篇作业。至于那两瓶见证了多年友情的茅台,肯定是舍不得喝了。起码再放十八年。
迪汉兄七十八岁了,我们五兄弟年纪都已六十四五,但愿十八年后我们还有福气喝这两瓶茅台酒。
当然,人生无常,喝不上也无所谓了。世上曾有这份情义,便已足够!
二0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作者简介:陈永新,大公报大公网、浙江日报等众多媒体特约撰稿人,浙江诸暨远征大酒店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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