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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首页首屏等醒目位置呈现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13类食品禁止在直播间售卖,明确旅游投诉“谁来管”问题,公共机构可向社会车辆共享充电装置……3月,一批新规即将施行。

不得在首页首屏等醒目位置呈现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

《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相关信息分为四类,分别为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或者实施不良行为的信息、可能对未成年人价值观造成负面影响的信息、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的信息、不当披露和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办法》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榜单、推荐、精选等处于产品或者服务醒目位置、易引起用户关注的重点环节,呈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

直播间严禁售卖13类食品

《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施行,明确列出13类禁售食品,10项直播规范与禁令。

13类禁售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规定》明确,不得以显著方式提示直接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信息;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或者设备设施明显改变食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误导消费者对食品的感官认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且不得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不得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相互混淆;不得对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检验、认证、质量、执行标准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旅游投诉管辖权更加清晰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将于2026年3月15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各类旅游投诉对应的管辖机构和处理办法,并强调需要立即制止、纠正旅游经营者的损害行为的,应当由旅游纠纷发生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除此以外,对于同一个旅游纠纷、两个以上旅游投诉处理机构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收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办法》要求,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对受理、处理旅游投诉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未公开信息予以保密。此外,超过旅游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九十日的旅游投诉不予受理。

公共机构可向社会车辆共享充电装置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的《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及运行指南》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指南》明确,公共机构充电车位配建比例宜不低于整体车位的25%。其中,直流充电桩配建占比宜为20%—40%,交流充电桩配建占比宜为60%—80%。

运营方面,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应接入国家或省级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宜面向社会车辆共享开放充电基础设施。

空气污染物浓度分级标准收严

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对PM2.5、PM10、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等污染物浓度限值的标准更加严格。其中,将PM2.5年均浓度一级限值调整为每立方米10微克,二级限值调整为每立方米25微克;日均浓度一级限值调整为每立方米25微克,二级限值调整为每立方米50微克。

此外,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HJ 633—2026)更新了AQI中PM2.5和PM10的分级浓度限值,细化不同空气污染物的敏感人群,引导公众在污染天气时采取针对性预防和保护措施;《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 663—2026)对现有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方法进行完善。

推动对外贸易数字化发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将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支持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

新法规定,国家根据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促进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对外贸易数字化发展,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提升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与绿色贸易有关的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

遏制殡葬服务过高收费

修订后的《殡葬管理条例》自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殡葬管理坚持公益惠民、文明节俭、绿色生态。

《条例》要求对殡葬服务实行清单化管理,禁止在清单之外设立项目、收取费用;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督管理,遏制过高收费;细化殡葬领域价格违法行为具体情形。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祭扫,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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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

编辑:郑怡

校对:钟琦

终审:李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