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1202亿元,比上年增长3.7%。
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32972亿元,增长3.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8230亿元,增长4.1%。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443220亿元,增长3.8%;餐饮收入57982亿元,增长3.2%。服务零售额比上年增长5.5%。
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9.3%,饮料类增长1.0%,烟酒类增长2.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3.2%,化妆品类增长5.1%,金银珠宝类增长12.8%,日用品类增长6.3%,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5.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1.0%,中西药品类增长1.8%,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7.3%,家具类增长14.6%,通讯器材类增长20.9%,石油及制品类下降5.7%,汽车类下降1.5%,建筑及装潢材料类下降2.7%。按零售业态分,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便利店零售额比上年增长5.5%,专业店增长2.6%,超市增长4.3%,百货店增长0.1%,品牌专卖店下降0.6%。
全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923亿元,比上年增长5.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26.1%。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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