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黄磷(P₄)作为磷化工产业的核心中间品,其供给格局正经历深刻变革。近年来,在“双碳”战略引领下,国家针对高能耗、资源依赖型的黄磷行业构建了日趋严格的政策约束体系:一方面通过等量置换严控新增产能,另一方面划定能效基准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受此影响,我国黄磷供给端呈现出“区域高度集中、中小企业居多、新增产能受限”三大特征,云南、四川等主产区的定价权进一步强化。随着2025年能效基准“清零”大限临近及“十五五”规划对节能降碳的更高要求,行业已迈入存量博弈的关键期。
1、黄磷定义及产业链图解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黄磷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与未来投资研究报告(2026-2033年)》显示,黄磷(P₄)又称白磷,是磷化工行业重要的中间产品。国内黄磷生产普遍采用电炉法工艺,具有实收率高、产品纯度高等显著优势。电炉法生产黄磷的核心原材料为磷矿石、焦炭与硅石,共同构成产业链上游环节;其下游则广泛应用于热法磷酸、三氯化磷、五氧化二磷及草甘膦等重要化工产品的生产,形成完整产业链。
黄磷产业链图解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政策刚性约束,我国黄磷行业产能高度集中
黄磷作为高耗能、资源依赖型产品,其供给端呈现“区域集中、小产能多、新增受限”三大刚性特征。区域格局上,黄磷产能高度集中于云南、四川、贵州、湖北四省,其中2025年云南一省产量占全国46%,掌握市场绝对定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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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结构方面,我国黄磷行业集中度明显偏低,2025年国内产能为158万吨,产量为100万吨,同比增长18%,其中5万吨/年以下产能占比约47%、3万吨/年以下占比27%,中小企业居多为政策出清提供了腾挪空间;政策红线的层层加码则进一步锁死了新增产能——新建项目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单台5000吨/年以下装置已被《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列为淘汰类,2025年底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须“基本清零”,四川等主产区更已明确到2027年能效标杆以上产能占比超30%。这意味着黄磷供给端已无大规模新增可能,存量博弈下落后产能的持续退出将系统性收紧供应。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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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严控新增产能与能耗标准,黄磷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大势所趋
具体在政策端,“十四五”以来,针对黄磷行业政策层面有两条主线:一是严控新增产能,《“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严控尿素、磷铵、电石、烧碱、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新建项目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并在之后的《推进磷资源高效高值利用实施方案》等政策中再次提及相关规定。二是淘汰落后产能与节能降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确将单台产能5000吨/年以下黄磷生产装置列为淘汰类产能。三是能耗方面,《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明确提出“到2025年,黄磷领域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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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国黄磷行业节能降碳大势所趋,落后产能或将加速出清
除了政策外,近年来部分黄磷企业也实施节能降碳措施。根据新华社,《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稳步实施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对于黄磷行业而言,一方面现有产能可通过加强工艺控制或实施技术改造从而实现节能降碳,另一方面对于本身技术水平相对落后且单位电耗偏高的中小产能或将加速出清。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W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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