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仅几天的婴儿交由育儿嫂照顾,却因对方长时间玩手机疏于看护,不幸趴睡窒息离世。近日,浙江金华婺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涉事育儿嫂在已赔付 3 万元的基础上,需再赔偿婴儿家属 13 万余元。
2024 年 6 月,育儿嫂张某受雇,负责照料刚出生几天的婴儿蒋某。同年 8 月 14 日晚,张某将生病的蒋某以趴卧姿势放在床上睡觉,虽短暂调整过婴儿头部朝向,随后便背过身自顾自玩手机,全程未及时留意孩子状态。
二十多分钟后,张某上前查看,发现婴儿面部朝下、嘴唇发紫,随即送医抢救。当晚,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
婴儿家属表示,事发时张某长时间低头玩手机,打游戏、聊天、刷视频、抢红包,完全放弃对婴儿的观察与监护,未尽到基本看护职责。张某则辩称,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行为与婴儿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经当地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会商认定,婴儿自身患有疾病,但其死亡过程中,张某不当看护导致婴儿长时间趴卧,胸腹部呼吸运动受限、呼吸道部分阻塞,加剧呼吸功能障碍,不排除对死亡进程起到推动作用。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作为专业育婴人员,将婴儿置于趴卧睡姿、看护期间玩手机,未尽到基本注意义务,存在明显过错,其行为与婴儿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已构成侵权。
法院同时指出,婴儿死亡主因系自身疾病,张某疏忽为次要因素,酌情判定其承担 10% 赔偿责任。扣除此前已支付的 3 万元补偿款,法院最终判决张某再赔偿婴儿家属各项损失 13 万余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 | 红星新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