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留下的存款该归谁?#
老人真正的遗产从来不是金钱房产,而是应该被传承的优秀家风。那么,老人去世后,其名下的存款到底该归谁?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常常成为击碎亲情、引发家庭纷争的导火索。有人觉得,存款理应留给独生子女;有人认为,健在的父母该优先继承;更有人在利益面前,将多年亲情抛诸脑后,只为多争一分一毫。尽管我国《民法典》继承编早已对遗产归属作出明确规定,但在“利益至上”的浮躁风气下,这份本该清晰的归属,却被无休止的争吵与争夺蒙上了一层阴影,更让本该传承的家风,在金钱房产的拉扯中逐渐褪色。
在这个高度强调经济利益的社会环境下,一些人被“一切为了经济”的观念裹挟,老将老人的存款视为“必争之物”,而非逝者一生省吃俭用、辛勤劳作的念想。在他们看来,存款的归属无关亲情、无关法理,只看谁能争、谁能抢。我们总以为,老人的存款,要么顺理成章地由独生子女全额继承,要么在有健在父母的情况下,优先保障直系亲属的权益,可现实往往事与愿违。太多真实案例里,只要老人留下一笔存款,就能让原本和睦相处的兄弟姐妹等等反目成仇,让血浓于水的亲情在利益的拉扯中逐渐破裂、褪色,本该是逝者留给家人的温暖慰藉,最终却变成了亲人之间针锋相对、互相伤害的“战场”。
事实上,我国的法律体系早已为遗产继承划定了清晰的边界,《民法典》继承编更是对存款等遗产的归属作出了明确且细致的规定,绝非无章可循、无法可依。从继承顺序来看,遗产继承有着明确的优先级: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又优先于法定继承。若老人未留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三类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分先后、不分亲疏;第二顺序继承人则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权参与继承,这一规定既公平合理,也充分兼顾了各类亲属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存在一个认知误区,认为“独生子女就一定能独得全部存款”,其实不然。如果老人去世时,其配偶或父母依然健在,那么独生子女只能与配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继承存款,并非全额拥有。此外,若存款属于老人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继承之前,需先将存款的一半分割给在世配偶,剩余的一半才属于老人的遗产,由合法继承人依法分割。这些明确的法律规定,既保障了每一位合法继承人的权益,也为存款归属提供了清晰可依的法律依据,避免了无据可查的纷争。
可法律的清晰,终究抵不过人心的复杂与贪婪。在实际生活中,遗产继承的走向,常常偏离法律的轨道、背离逝者的遗愿。一旦老人去世并留下一定数额的存款,原本和睦相处、互帮互助的亲属,往往会瞬间打破往日的温情,褪去亲情的外衣。兄弟姐妹之间,会为了存款份额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亲人间会互相猜忌、彼此提防,甚至不惜藏起银行卡、修改密码,私自转移存款、隐匿财产;更有甚者,为了多分得一份遗产,不惜对簿公堂,将昔日的亲人推向对立面,彻底撕破脸皮。曾经牢不可破的血脉相连,在金钱的诱惑下,变得脆弱不堪、不堪一击。
造成这种亲情分裂局面的根源,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一方面,是部分人权钱观念的扭曲,将金钱看得重于亲情,在利益面前迷失了本心,忘记了血脉相连的温暖,也忽略了逝者的遗愿与期盼;另一方面,也与社会道德引导的缺失有关,当“利益至上”的观念逐渐蔓延,亲情的分量被不断稀释,人们渐渐淡忘了“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也忽略了遗产继承背后,本该传承的家风与温情。
法律可以划定存款的归属,却管不住人心的贪婪;条文可以明确继承的份额,却修不好破裂的亲情,更暖不了冰冷的人心。老人留下的存款,从来都不只是一串冰冷的数字,而是他们一生省吃俭用、辛勤劳作的结晶,是历经岁月沉淀的血汗,更是留给家人的最后一份牵挂与慰藉,不该成为点燃亲情战火、让亲人相残的火种。
真正的遗产,从来不是金钱房产,而是家风的传承、人心的和睦。愿我们都能守住亲情的底线,尊重法律的规定,铭记逝者的遗愿,让每一笔遗产都能顺着法理、合着人情,顺利找到归宿。愿每一个家庭,都能在遗产继承的问题上,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包容,少一份争吵、少一份猜忌,让逝者安息,让亲情延续——这便是对老人最好的告慰,也是对优良家风最好的传承。
作者我是圆的及其简介:
作者我是圆的,本名陈丰。诗人,诗歌评论家。福建省自学成才者。福州福清市城头镇人。他出生在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黎升村塘池自然村一个普通家庭,幼年跟随大姨妈刘兰英(姨父陈达品)在仓山区仓山镇联建村白鹭岭长大。做过农民、木工、泥水工、电工,商店营业员、采购员、核算员和多家报社的编辑记者、文化干部、政协委员、福州市晋安区作家协会副主席、福州市晋安区摄影家协会副主席、福州市图书馆副馆长、福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副馆长、福州市文联委员、福州市作家协会副秘书长,福州市城市管理民评代表、政风行风廉政监督员,福州市群众路线教育督导组成员,民盟福州市委会参政议政小组成员、民盟福建省委社科委委员、中国散文家协会理事,中国乡土作家协会理事,中国诗歌学会会员,福州市鼓楼区作家协会顾问、中国资深摄影家协会会员、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会员等职。1989年发表作品,1996年辍笔停止写作;2008年12月上网开博重归写作。已出版诗集《日子那边》《月圆月缺》《我把风留在了风中》《抚摸自己》《我是你的颜色》《时间之外》《在你的江南》《落单的幸福》《像鱼一样的鱼》等书;此外他还计划出版《书缘(随笔)》和《100人读100首——陈丰诗歌鉴赏》《诗歌陈丰》《当下福州诗歌导读》《陈丰评诗》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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