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思如
她41岁,生前患有尿毒症,北京一套房,价值400多万,银行存款加抚恤金110多万。
没有丈夫,没有孩子,父母早逝,兄弟姐妹全无。死后,9个平时不怎么联系的亲戚涌上来争遗产。
最后法院判了:存款分给亲戚,房产收归国家。
对于这个案子,网上吵翻了。有人骂亲戚不要脸,有人说国家不该收,有人感慨还是得生孩子。
9个亲戚争遗产,凭什么?
先捋一下案子。
赵女士,北京人,41岁,2022年6月因病去世。没结过婚,没孩子,父母早没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都没了。按《民法典》,她一个法定继承人都没有。
但人刚走,亲戚就来了——父亲那边的叔叔姑姑5个,母亲那边的舅舅姨妈4个,一共9个人,把对方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全部遗产。
最后法院怎么判的?
银行存款、保险金、丧葬费抚恤金这些加一起110多万,分给9个亲戚。但分法不一样:有一个叔叔,平时对赵女士照顾比较多,拿了20%;剩下8个,各拿10%。
而那套价值400多万的北京房子,收归国家,由昌平区民政局管理。
为什么这么判?
法官说了,赵女士生前没立遗嘱,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按《民法典》,这种情况下,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但考虑到这9个亲戚毕竟是赵女士父母的亲兄弟姐妹,属于“旁系亲属”,而且其中有人确实对赵女士生前有过扶养照顾,所以酌情分给他们一部分存款。房子嘛,价值太大,而且亲戚们也没出过啥大力,就收归国家了。
听起来挺合理,对吧?
但网友不干了。
“亲戚比路人还恶毒”
评论区里,骂亲戚的声音最大。
“送给路边的乞丐都不要给亲戚,因为他们比路人恶毒多了。”
“其实国家最有资格取得,所有人的生活兜底的是国家。而亲戚除了个别的,谁是出一分钱了,还是帮忙干什么事了?有什么资格分遗产?”
“只有参与了扶养,才能参与分遗产!不能是亲属就来分遗产!而且也要根据贡献大小分一定的份额。其余的都归国家所有!”
这些话,听着狠,但仔细想想,有道理。
赵女士41岁就没了,生病期间,这些亲戚来过几次?照顾过几天?平时逢年过节,有多少人记得打个电话?
人死了,钱出来了,人都来了。
还有人说:“法院的判决大体是对的,但也有明显问题,谁陪护的多就多给,无法辨别的就意思一下,剩余的要交给国库。理由是,当事人不是猝死,如果想把财产留给谁早就做安排了,所以没安排就是不想给任何人。”
赵女士生病到去世,中间肯定有段时间。如果她真想把这些钱留给哪个亲戚,完全可以立个遗嘱,哪怕手写一张纸都行。她没有。
为什么没有?
可能是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走,也可能——就是不想给。
“与其给国家,不如自己花光”
另一拨网友,想法更通透。
“一个人的,就该吃吃该喝喝,临走之前把所有钱都花了就完事了。为什么给亲戚,有的亲戚不如陌生人。”
“到头来被‘列强’瓜分了,一辈子白活了,存款白存了!”
“你看看人家蔡澜,把豪宅变卖,然后长租酒店,有人送吃送喝免费洗衣搞卫生,需要照顾就雇护工,享受生活把钱慢慢消耗光……”
“我死了,房子归谁?不如自己花了。”
这话,放到赵女士身上,太应景了。
她要是活着的时候想开点,把那400多万的房子卖了,环球旅行也好,享受生活也好,哪怕做慈善,也比现在强啊。
结果呢?省吃俭用一辈子,最后房子归国家,存款被一帮平时不联系的亲戚分走。
有网友说得好:
“说到给国家做贡献,其实,与其死后把房产归国有,还不如生前把钱花光,刺激消费,为国家经济做贡献。”
“归国有就是‘充公’,还指不定进了哪个贪官的腰包呢!毕竟,收归国有后的每一分钱去哪了,也没给我们老百姓公示。”
“丁克族的结局”“生娃的重要性”
当然,评论区里最多的,还是另一类声音。
“当初多生几个小孩,也不至于现在。”
“丁克族会不会看到比较绝望?连后代孩子都没有了,有车有房有存款又有何用?”
“赶紧结婚生孩子吧,不然你辛辛苦苦一辈子,结果全给别人打工。”
“论生娃的重要性,所以还是得有儿女。”
“谁还说不结婚,都长点心吧!”
“这就是丁克一族的结局!”
这些话,说白了就一个意思:不结婚不生孩子,老了惨,死了更惨。
真是这样吗?答案在我们自己心里。
赵女士走了,留下400多万的房子,110多万的存款,和一地鸡毛。
她的钱,被9个平时不怎么联系的亲戚分了。
她的房子,归了国家。
她这个人,成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她要是知道,会怎么想?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赵女士。
单身也好,结婚也好,生孩子也好,不生也好——趁还活着,想清楚,活明白!
思如哲思
关注普通人的「生存处境」,思考更好的「人生出路」。作者思如。wx:mao35117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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