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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桂平市玉桂大道发生一起因醉酒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杨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玉桂大道长安圣世东林府小区附近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其驾驶的车辆撞击道路中心金属隔离护栏,导致护栏断裂、飞溅。随后,肇事车辆及飞溅的护栏冲入对向车道,与3辆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连环碰撞,造成多车不同程度受损,道路通行一度受阻,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检测,杨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3.2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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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认定:杨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酒驾醉驾危害大

一旦触犯了这条“红线”

驾驶人将面临沉重的法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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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您牢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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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黄崇焊

内容来源:贵港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