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温州楼市就迎来了一声“惊雷”!让很多人心心念的的房子以旧换新,终于有地方开始实施了。
昨天,乐清有关部门正式公布了“以旧换新”的相关详细公告,将于3月1日开始报名,直至3月11日结束。
作为乐清,也是温州首个以旧房换全新商品房的小区,金地·滨海未来社区,首开于2023年7月,截止目前共推售9期房源,由于第9期全部为办公产品,已全部售罄,故不计入。
其中,前8期共推售985套住宅,主力面积段约105-180㎡,部分楼幢面积段在220、310㎡
截止2026年2月26日,剩余275套房源,整体去化率约72%。同时统计该项目过去约180天的去化情况,共计备案约145套,平均一个月去化24套房源。
而且该项目作为占地约200亩的超级大盘,还有望海苑约96套180㎡、满庭苑约886套105-160㎡房源,未领取预售证,尚未供应。
总体来看,作为一个2023年7月开始销售至今的项目,现有的去化成绩放在温州市区,算尚可的成绩,但放在乐清城区,这个成绩并不好,后续的去化压力依旧不小。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该小区的所在的位置地段和性价比。
该小区位于乐清市胜利塘北片,疏港公路东侧,东运河公园北侧,与滨海新区乍一看才一河之隔,但小区周边窘迫,目前偏荒凉,相当依赖远期规划中的配套,不确定性偏高,导致难以获得乐清居民的认可。
再加上,该小区的早期定价颇高,基本持平南面滨海新区同期的商品房项目,因此卖的比较艰难。
更关键的是,2025年9月就在项目西侧约800米处,国企竞得了一宗占地约108亩的高品质住宅地块,容积率为1.7。而该地块拿地的楼面价约为7773元/m²,远低于滨海未来社区2022年的出让楼面价10528元/m²,以及缦云(容积率1.8)出让楼面价约12000元/m²。
显然,该项目开创温州首例,启动以旧房换全新商品房的政策,即是顺应市场的举措,也是受限于市场困境的无奈之举。
毕竟该项目既要解决长期未售的库存房源,因为后续还有900多套房源,迟迟受限于市场下行难以上市,还有该项目西侧国企手中新地块也需要面市,毕竟左右手不能打架。
至于这次的以旧换新政策,确实有一定的诚意,除了旧房原有的评估价以外,还给了旧房评估价12%的优惠券(最高20万元),相当于以市场价的1.12倍收购原有旧房。
对应的换购的房源,也全部都是商品房,与市场上常规客户购买的房源,处于同一个小区,仅楼幢不同、楼层不同,户型与常规同面积段房源没有差距,也共享小区内配套、服务。
另外需要注意,新购住房的价格一定是要大于原有旧房评估价的1.12倍,即不能免费或套现换购新房,多数情况下需要加点钱才能换购该小区的新房。
抵价券与优惠券仅限三代直系亲属内更名一次,基本阻止了市场二次流通行为。
下面一起来看下,详细的换购规则。
乐清城投集团海和云庭项目 “以旧换新”活动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支持改善性住房合理需求,决定开展海和云庭项目“以旧换新”活动: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1日至3月11日
二、组织实施主体
本次活动由乐清市城投集团牵头组织实施,由其下属子公司作为旧房收购主体,履行旧房收购、价格评估、旧房收购意向书签订、抵价券/优惠券发放等全部收购相关权责;乐清市乐扬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新房供应主体,履行新房房源提供、新房签约、网签备案、房屋交付等全部新房相关权责。
三、旧房收购优惠政策
旧房收购采用发放抵价券和优惠券的形式,抵价券的面值为旧房交易价;优惠券的面值为旧房交易价的12%,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旧房收购范围和条件
(一)旧房收购范围为乐清市城东街道、城南街道、乐成街道行政区域内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登记用途为住宅),套内应当具备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生活起居功能,且各功能空间应具备独立使用条件(不含套内功能空间共用的合住房源)。
(二)收购旧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②房屋建成时间(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在2000年1月1日之后至2020年12月31日之前(含起止日期);
③主体结构安全,未曾被鉴定为C、D级危房;
④具备完整的居住使用功能,水电气正常使用,不存在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所在小区已实施规范的物业管理(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已备案);
⑤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不存在转移预告、行政限制、查封、纠纷等他项权利或限制房屋交易的情形,若存在抵押、按揭、担保、设立居住权、租赁关系等权利负担情形的,申请人应在签订“旧房买卖合同”前完成上述全部权利负担与限制的解除并提供相关证明,所有费用由申请人自理。申请人逾期未解除或未按要求提供解除证明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本次以旧换新资格,乐清市城投集团有权终止本次旧房收购相关流程。
⑥单套建筑面积不大于180㎡(以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登记为准,对受原70/90政策影响而分为两个产权证但实际按照一套房使用的,可以视同为单套房)。
(三)被收购旧房的产权人必须同步购买指定新建商品住房(海和云庭项目),新购商品住房的总价格(不含车位(库)、储藏室等配套用房)必须高于收购旧房的总价格。
(四)未与被收购旧房同时列入不动产登记的车位(库)、储藏室等配套用房不纳入本次收购范围内。
五、换购新房房源情况
用于换购新房房源为乐清市乐扬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和云庭项目(推广名为“滨海未来社区”),限定总套数为200套,户型包括125㎡、140㎡、165㎡、180㎡、220㎡。具体房源情况以项目销售现场公示情况为准(本次换购房源不含部分特价房源,公示以外的房源不得参与本次“以旧换新”活动)。
六、实施程序
(一)“以旧换新”报名
①意向报名:自2026年3月1日起至3月11日进行意向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意向报名登记。有意向的换房人必须携带全部产权人(含单独所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旧房不动产权证及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查询单(落款的出具时间不超过10 个工作日)、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至海和云庭营销展示中心(乐清市望港路与疏港大道交汇处)进行报名登记,一张登记表报名一套旧房,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收购条件的,不予登记。在意向报名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开展旧房审核,换房人需如实告知房产信息情况,配合工作人员上门查验房屋情况,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的,视为审核不通过。通过审核的旧房获得“以旧换新”资格,并在“乐清城投”公众号公布。
②正式报名:获得“以旧换新”资格的换房人在乐清市城投集团发布的公众号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填写正式报名表。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期“以旧换新”资格。
(二)“旧房”意向签约
由乐清市城投集团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旧房收购房屋价格评估,评估价由三家机构分别独立进行评估,三家机构的评估价的平均价作为旧房交易价(作为本公告项下文抵价券、优惠券的计价基数),换房人在收到评估价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乐清市城投集团签订“旧房意向收购书”,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换房人自动放弃本次换购资格,该套旧房的换购流程即刻终止。
(三)新房意向认购
乐清市城投集团在完成与换房人签订旧房收购意向书后,在乐清城投公众号发布符合选房条件的换房人名单及新房选房时间、地点,通过现场集中公开摇号方式(按照第一轮确定抽签号、第二轮确定选房顺序的方式进行)组织现场选房,摇号结果当场公示,换房人按照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放弃选房的由后续顺序号换房人依次递补,直至200套房源选完为止。
(四)“以旧换新”合同签约
换房人完成选房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乐清市城投集团签订“旧房买卖合同”,换房人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旧房屋交接过户完成后,乐清市城投集团向被收购换房人发放与房屋收购价格对应额度的“以旧换新”抵价券(一套旧房对应发放一张抵价券)及优惠券,被收购换房人凭“以旧换新”抵价券及优惠券,购置海和云庭限定房源并签订“新房买卖合同”。换房人对旧房有返租需求的,在签订《房屋交接单》后,双方根据第三方评估价格另行协议出租,并起算租金。
七、抵价券、优惠券使用要求
“以旧换新”抵价券、优惠券仅限于购房使用,不是货币,不兑换现金、不计息、不找零。旧房收购主体向乐清市乐扬置业有限公司履行抵价券、优惠券面额资金按期兑付义务,被收购换房人应当履行抵价券、优惠券面额之外的新房价款支付义务。
(一)抵价券、优惠券有效期
抵价券、优惠券有效期为30个自然日(自抵价券、优惠券券面载明的发放之日起计),抵价券、优惠券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组合使用完毕,不可拆分使用,以新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抵价券、优惠券使用要求
换房人购置的新房总价格应该超过抵价券和优惠券两者合计总面额。
换房人使用抵价券、优惠券购置新房的,一张抵价券、优惠券对应一套新房,不可多券抵一套房,也不可一套房用多券。抵价券、优惠券仅用于抵扣新房的房款,不可抵扣新房契税、维修基金、物业费等其他费用。
(三)抵价券、优惠券更名
抵价券、优惠券持有人在有效期内可将抵价券、优惠券更名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使用。一张抵价券、优惠券仅限更名一次。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书(费用自负)等资料,收购主体与换房人签署抵价券、优惠券更名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更名。
八、特殊情形
如换房人与乐清市城投集团无法完成“新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则乐清市城投集团可撤销旧房收购手续,旧房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乐清市城投集团与换房人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旧房转移登记,产生的相关税费双方各自自行承担。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如因换房人原因,与乐清市城投集团协商一致解除已备案的“新房买卖合同”,购房资金按原路径返还。旧房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乐清市城投集团与换房人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旧房转移登记,产生的相关税费双方各自自行承担。
乐清市城投集团、换房人如本次“以旧换新活动”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次活动由乐清市城投集团负责组织实施,活动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乐清市城投集团所有。乐清市城投集团可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在不损害换房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方案未尽事宜进行补充公示,补充公示内容与本方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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