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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西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近期,我市气温持续攀升,气象部门连续发布蓝、黄色大风预警,天气干燥,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省、州连续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橙色预警,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和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烟花爆竹禁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原定3月3日元宵节(20时至次日凌晨1时)的烟花爆竹燃放时段及全市设置的所有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区域)。

二、即日起至6月30日西昌市全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节日环境。

举报电话:110、0834-3233416

特此通知。

西昌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