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难得君
谷爱凌又火了。
不过这一次,不是因为她在雪场上腾空翻转的优美身姿,而是因为一个美国议员要把她的收入“百分百充公”的提案。
美国田纳西州共和党众议员安迪-奥格尔斯推动的《奥林匹克法案》,要对代表“受关注外国实体”参赛的美国公民征收100%的联邦税。按照这个逻辑,为中国拿下3块冬奥金牌和3块银牌的谷爱凌,所有比赛收入和商业赞助都要被美国政府一分不剩地收走。
看到这条新闻,我第一反应不是同情,而是一个问题:一个人,到底能不能既当美国公民,又做中国英雄?
▌两头占便宜的时代结束了
谷爱凌的成长轨迹大家都清楚:出生在美国,接受美国训练,代表中国比赛。她的选择无可厚非,谁不想让自己的商业价值最大化?中国市场14亿人,美国市场也有3亿多人,能两头都占着,那当然是最好不过。
但是,世界上真有这么便宜的事吗?
奥格尔斯议员的提案虽然听起来极端,但反映的是一个朴素的观点:你既然选择代表另一个国家参赛,那就是在用你的美国身份为别人效力。这就像你拿着A公司的工资,却跑去给B公司当形象代言人,A公司的股东能高兴吗?
谷爱凌加入中国国籍后,按照中国法律,她就是中国人。但问题来了,美国法律不认这一套。美国实行出生地原则认定公民身份,在她没有主动放弃且被美国政府认可之前,美国国内法依然把她当成美国人。这就造成了一个尴尬的局面:在赛场上,她是中国人的骄傲;在税务局眼里,她依然是美国的纳税义务人。
这种身份的双重性,在过去可能还能蒙混过关,但现在,还想两头通吃?难了。
▌100%税率背后的政治逻辑
奥格尔斯扬言要“确保美国国税局没收谷爱凌这类运动员每一分收入”,这话听着刺耳,但你得承认,里面有他的政治逻辑。
他针对的不只是谷爱凌一个人,而是一类现象,美国培养的运动员,转身去为中国、鹅、波斯、漕县效力。在美国的语境里,这些国家被定义为对手甚至敌人。
你说你是为了个人发展,为了追逐梦想。但在人家眼里,这就是用美国资源增强对手实力。这就像你从小在村里吃百家饭长大,村里供你读书练武,结果你练成之后,跑去隔壁村给人家站台撑场面,还跟本村的人说“我是为了个人发展”。村里人心里能舒服吗?
我知道有人会说:体育无关政治。
这话说出来,你自己信吗?
奥运会开幕式上,运动员入场是按国家举牌的,颁奖仪式上升的是国旗,奏的是国歌。体育从来都是国家软实力的一部分,怎么可能无关政治?
谷爱凌为中国赢得3金3银,她的成功当然有她个人努力的因素,但也离不开美国先进的训练体系和滑雪文化。这种“美国制造,中国使用”的模式,在当前国际环境下,必然会受到质疑。
▌背叛还是选择?这是个问题
有人会说,人家谷爱凌已经加入中国国籍了,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为中国争光有什么错?
没错,从法律角度讲,她确实是中国公民。但问题在于,美国不承认这种“退籍”。这就像是两个人抢一个孩子,都声称自己是合法监护人。而这个孩子也很聪明,两边都不得罪,两边的好处都拿着。
在美国,她可以利用美国的教育资源、训练条件;在中国,她可以享受顶级的商业代言、粉丝追捧。这种两头占的模式,真的能长久吗?
奥格尔斯的提案给出了答案:不能。
按照这个提案,谷爱凌在冬奥会上获得奖牌的奖金,以及因为参赛合作的品牌赞助,只要是和代表中国参赛相关的收入,都会被美国政府全部收走。这已经不是普通的税收,而是直接没收财产。100%的税率,在任何国家的税法史上都是罕见的。
为什么这么狠?就是要告诉你:你必须选边站。
▌选择从来都是有代价的
谷爱凌在赛场上的表现,那些腾空翻转的动作,是她用无数个日夜的训练换来的。但是,当一个人享受双重身份带来的红利时,也必须承受这种双重身份带来的风险。
奥格尔斯的提案现在还只是提案,能不能通过还是未知数。但它传递的信号很明确:在美国的政治精英看来,像谷爱凌这样的运动员,已经不是“连接中美文化的桥梁”,而是“为对手效力的背叛者”。
这种看法公平吗?站在谷爱凌的角度,也许不公平。她只是选择了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但国际政治从来不讲个人公平,只讲国家利益。
爱国从来不是免费的。真正的爱国,是要付出代价的。
谷爱凌选择了为中国而战,同时也要明白,这个选择可能意味着失去一些东西——可能是美国市场的商业机会,可能是美国公民的税务便利,甚至可能面临政治压力。
现在,这个代价来了。
今天这篇文章,我写得很直白,也许会让一些谷爱凌的脑残粉不爽。但我相信,真正的价值不在于迎合谁的喜好,而在于说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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