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长春相遇)

一碗饭硌坏一颗牙:消费者起诉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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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意外:餐中吃出金属片 牙齿被硌掉一块

2025年8月,原告张某在被告某餐饮公司经营的餐厅用餐时,遭遇了一场“饭桌惊魂”——餐食中混入细小金属异物,张某不慎咬下,左上牙齿被硌伤,导致部分牙体脱落。

事发后,餐厅工作人员当场取走了金属异物及脱落的牙体,并口头承诺全额承担张某的医疗费用。当天,张某自行前往某口腔医院就诊,垫付了初步处理费用。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平息。由于牙齿持续疼痛,且考虑到美观问题,张某多次与餐厅协商后续治疗方案。虽然餐厅曾推荐其关联诊所为张某治疗,但双方就“到底去哪家医院看”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最终,经协商,张某在某口腔门诊部完成了根管治疗及牙冠修复,这笔费用由餐厅支付。但除了治疗费之外的其他损失赔偿问题,双方始终谈不拢。张某认为,餐厅提供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将对方诉至宽城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88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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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商家有义务确保食品安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专业餐饮服务提供者,负有向消费者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法定义务。本案中,餐食内混入金属异物导致原告牙齿受损,被告显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关于具体赔偿范围,法院明确了以下几点:

首先,双方对被告已支付的后续治疗费无争议,法院予以确认。原告主张的初步诊疗费用,有医疗票据佐证,属于合理必要支出,应予支持。

其次,对于误工费和交通费,原告需要提供劳动合同、误工证明、交通票据等证据,证实这两项损失确因本次牙齿损伤产生,否则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最后,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认为牙齿损伤不仅带来身体疼痛和进食不便,还可能影响面部美观,造成精神困扰,将结合损伤程度、被告过错等情况酌情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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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结果:当场赔付5000元 双方握手言和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充分释法明理,明确权利义务及诉讼风险。原告逐渐认识到诉讼可能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被告也正视自身过错,主动表达了积极赔付的意愿。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餐饮公司一次性向原告张某支付赔偿款5000元,该款项于调解当日当场履行完毕。双方就此案结事了,互不追究后续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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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食品安全无小事 维权需留证据

食品安全关乎每一位消费者的人身健康。本案虽小,却折射出餐饮服务中食品安全责任的重要性。

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若人身权益受到损害,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包括异物、医疗票据、诊断证明等,规范就诊流程,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也警示餐饮经营者,应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加工、出品各环节,杜绝不安全食品流入餐桌。一旦发生纠纷,应积极回应消费者合理诉求,主动承担责任,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餐饮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