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2月28日电,据商务部消息,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6年3月1日起,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征收反倾销税。自2026年3月1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加拿大的油菜籽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14号 公布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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