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加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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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加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

(2026—2030年)》的通知

吉建规〔2026〕2号

长春市建委、长春市委金融办,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扎实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加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2026—2030年)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