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时间”报道,北京一位93岁的阮大爷终身未娶、无儿无女,虽有兄弟姐妹但往来疏远。2011年,在村委会的协调下,与阮大爷相处融洽的同村村民刘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某负责老人的生养死葬,老人则将名下11间房屋等财产赠与刘某。此后十余年间,刘某悉心照料老人生活起居,让老人安享晚年。2023年老人去世后,因拆迁所得的五套安置房及380余万元补偿款,总价值近千万的遗产归属成为焦点。最终,法院认定刘某履行了扶养义务,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判决全部财产由刘某继承。
该新闻迅速登上热搜,引发热议:一份协议为何能对抗法定继承?没有血缘关系的邻居,凭什么获得千万遗产?如果我也想通过类似方式安排晚年或赡养老人,需要注意什么?带着这些问题,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品宣部专访了本所主任朱现领律师,请他围绕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适用条件及实务要点进行深入解读。
一、超越法定继承的“优先权”
阮大爷虽有多个兄弟姐妹作为法定继承人,但最终遗产却全部归邻居刘某所有。许多人不解:法定继承为何失效?
朱现领律师指出:“这起案件的核心法律文件,就是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他进一步解释,遗赠扶养协议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双务、有偿的合同行为,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简单来说,法定继承是基于身份关系的推定,而遗赠扶养协议是基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当二者冲突时,法律优先保护已经实际履行的协议约定。这也是为什么阮大爷的兄弟姐妹虽然作为法定继承人,却无法分得遗产——因为遗赠扶养协议已经排除了他们的继承权。”
二、协议有效,需满足何种条件?
邻居刘某之所以能获得千万遗产,关键在于法院认定其与阮大爷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那么,一份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应当具备哪些要件?
朱现领律师从实务角度进行了梳理:
“首先,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本案中,2011年在村委会协调下签订协议,2017年拆迁后,2023年又在律师见证下再次确认,两次签订都体现了老人的真实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形。”
“其次,扶养人必须实际履行了扶养义务。法院通过走访调查、村委会证言等方式查明,刘某十余年间悉心照顾阮大爷,让老人安享晚年,并妥善料理了后事。这种‘实际履行’是协议生效的核心前提。如果扶养人签订协议后不履行义务,不仅不能获得遗产,还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扶养的内容、标准、方式,以及遗赠财产的范围、交付时间等。本案中,协议明确约定刘某负责老人的生养死葬,老人将11间房屋及后续拆迁所得全部财产赠与刘某,权利义务清晰,为后续执行奠定了基础。”
他特别强调:“遗赠扶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并可考虑通过公证、律师见证等方式固定证据。本案中2023年再次签订时有律师见证,对于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遗赠扶养协议与法定继承
本案中,阮大爷的兄弟姐妹作为近亲属,并未参与协议签订,事后对遗产归属提出异议。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并不少见。遗赠扶养协议与法定继承的冲突如何解决?
朱现领律师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条规定明确了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适用地位。”
他进一步解释:“遗赠扶养协议的本质是扶养人与被扶养人之间的合同约定,被扶养人通过赠与财产换取扶养人对其生养死葬的承诺。这种约定一旦成立并实际履行,就形成了法律保护的债权债务关系。法定继承人虽然对被扶养人享有身份上的继承期待权,但这种期待权不能对抗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权利。”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遗赠扶养协议可以随意排除法定继承人的权益。”朱律师补充道,“法院在审查时会重点关注几个方面:一是协议签订时被扶养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二是扶养人是否切实履行了扶养义务;三是协议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只有在这些方面都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协议才会被认定为有效。”
四、风险提示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空巢老人、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遗赠扶养协议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为无法依靠子女养老的老人提供了新的选择。但同时,这种安排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朱现领律师指出:“对于老人而言,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意味着将财产处置权提前让渡,一旦扶养人中途放弃或履行不当,老人可能陷入无人扶养又失去财产的困境。因此,建议老人在签订协议时,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分阶段交付财产,或设置监督机制,避免一次性转移全部财产。”
“对于扶养人而言,最大的风险在于协议效力被否定。如果协议形式不完备、内容不明确,或者扶养义务履行不到位,都可能影响最终权利的实现。此外,扶养人还需要面对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质疑和诉讼,本案中刘某也是通过诉讼才最终确认协议效力的。”
他特别提醒公众:“遗赠扶养协议是一份严肃的法律文件,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处置双重内容,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起草和签订。协议中应当尽可能明确扶养的具体内容、标准、期限,财产的范围、交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上述新闻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关键在于它触动了人们对于“付出与回报”“亲情与法律”的思考。阮大爷虽有兄弟姐妹,却关系疏远;邻居刘某本无血缘之亲,却十二年如一日悉心照料。最终,法律选择保护这份实际付出的善意。
朱现领律师在采访最后表示:“法律并不否认血缘亲情的重要性,但更看重的是实际的权利义务关系。遗赠扶养协议制度的设立,正是为了尊重被扶养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刘某通过十余年的悉心照料,换来了老人的信任和法律的认可,这份遗产的获得,既是对其付出的回报,也是对契约精神的肯定。”
“这起案件也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在涉及重大人身和财产关系的安排时,法律手续的完备至关重要。无论是老人希望通过协议安排晚年,还是个人愿意承担扶养义务,都应当及时通过合法程序固定权利义务关系,让善意的付出有法律的保障,让权利的保护走在风险前面。”
每一则热点事件的背后,都是法律知识与现实生活的深刻碰撞。遗赠扶养协议作为一种灵活的制度安排,既为解决养老问题提供了新路径,也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提出了更高要求。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关注社会热点中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理性的分析与解读,助力公众更好地知法、守法、用法,在法治框架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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