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贺州市平桂区发生了一起
因犬主未对其饲养的犬只
采取栓绳等安全措施
导致他人受伤的案件
犬主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案件回顾
近日,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鹅塘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女儿在辖区一仓库附近正常骑行时,被一只未拴绳的狗咬伤。事后,因赔偿问题,女子与犬主发生争执。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在依法固定证据、询问相关人员后,鹅塘派出所将该案受理为行政案件,并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
经民警核查,该犬只饲养人曾多次未对饲养的犬只采取拴绳等安全措施,致使犬只追赶并咬伤过往群众,其行为已构成“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且情节较重,符合行政拘留处罚情形。根据2026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相关法律条款
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未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注意
遛狗不牵绳
属于法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情形
这些文明养犬知识要牢记
要主动为犬只办理登记手续,不要遗弃或随意饲养。为自己的爱犬办理“养犬登记证”,给它一个合法的身份。同时,每年定期为爱犬进行疫苗注射和常规体检,以防狂犬病以及其他疾病发生。
要在公共场所为犬只佩戴牵引绳,不要放任犬只惊扰他人。牵好狗绳不仅是为了避免狗狗乱跑丢失,更重要的是为了防止狗狗伤人,所以出门时记得给狗狗戴好狗绳哦。
要携带清洁工具及时清理宠物粪便,不要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狗狗的粪便中含有大量细菌和病毒,这些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如果不清理干净,这些细菌会在空气和环境中传播,增加了感染疾病的风险。
养犬是每个养犬人的权利
但每位犬主都有“文明养犬”的义务
法律不是为了限制我们对宠物的爱
而是为了让我们在爱的同时
也能尊重他人、维护社会秩序
在此
我们呼吁每一位养犬人士
牵紧“文明绳”,养犬不掉“链”
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家园
来源:平桂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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