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顺县公安局兜山派出所民警在310省道62公里800米处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时,查获一辆涉嫌严重超员的小型普通客车。

经查,该车驾驶员刘某某自2025年9月以来,驾驶其所有的川CQX7**小型普通客车,在富顺县兜山镇起凤中学长期从事非法营运,接送学生上下学,每期向学生收取车费300元至500元不等。

案发当日,刘某某驾车在起凤中学门口接送唐某某、王某某等学生回家,行驶至310省道62公里8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20人(含驾驶员),超员13人,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属于严重超员,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作出处理,最终刘某某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

警方提醒:非法营运、严重超员车辆安全性能无保障,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请广大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超员车、“黑车”,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