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泗洪渔业

编校 | 向会文 审核 | 陈宁 马响响

2026年泗洪县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覆盖全县所有养殖区域,抽检产品以所在乡镇(街道)主导水产品为主,监测对象以各乡镇(街道)大型养殖基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为主,较大规模和有代表性的养殖户也是监测的重点。

二、监测数量及品种

(一)监测数量

2026年全县共安排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5项,包括监督抽查2项,风险例行监测1项和药残快检2项。计划监测水产品样品820批次,其中产地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6批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113批次,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例行监测181批次、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460批次、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交叉抽检60个。

(二)监测品种

监测品种以我县主导品种和重点监管品种为主,由县现代渔业产业园和乡镇(街道)共同拟定,可根据当年实际养殖情况适当调整,品种包括:中华绒螯蟹、克氏原螯虾、“7条鱼”(鳊鱼、大口黑鲈、鲫鱼、乌鳢、牛蛙、黄鳝、泥鳅)、草鱼、鲢鱼、鳙鱼、青鱼、黄颡鱼等。

三、监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2026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5年重点问题农产品药物残留“一品一策”攻坚治理的通知》(农质办[2025]9号)和《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1号、2号》《禁停用兽药名录》等要求,覆盖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停)用药物和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等常规药物指标。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定执行,快速检测方法为胶体金法。

四、监测要求

(一)严格抽样程序。监测抽样工作严格按照《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2014)等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程序进行。

(二)严格检打联动机制。确认禁(停)用药物残留检测阳性结果的,渔政执法部门依法对不合格水产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或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按照属地管理和监管职能及时排查问题根源,对该生产单位或个人进行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出现常规药物超标的,相关乡镇(街道)要及时督促养殖主体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暂停产品上市,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跟踪监测,检查相关材料、文件及养殖记录,跟踪监测结果合格后方可出塘销售。

(三)严格数据保密要求。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或披露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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