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己”“小己”,一个都不能少 桓台县人民法院 2026-02-28 18:47 ·山东 ·桓台县人民法院官方网易号 “老己”常被用作第一人称的代称,是“自己”的拟人化、亲切化表达。“小己”常指代年幼的、未长大的、需要被保护的自己。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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