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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辉县市4个路口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启用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辉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内4个路口新增7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6年3月5日起正式启用,现向社会公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

电子警察抓拍以下几类交通违法行为:

1、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4、逆向行驶;

5、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6、驾车接拔手持电话。

设置地点:

1、辉县市S311省道147公里80米与茅草庄村交叉口;

2、辉县市S231省道40公里950米处与渔村交叉口;

3、辉县市G342国道698KM+800M大全地卡口;

4、辉县市水竹大道与清源路交叉口(小编注:文昌小学东十字)。

特此公告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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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26日

来源:畅通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