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近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临汾警方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现通报警示,以案释法、以儆效尤。

案件 / 1

2026年1月1日,尧都公安分局在刘村镇嘉泉村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982箱,经查,烟花爆竹属李某某所有,李某某承认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贩卖烟花爆竹,该局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对李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 / 2

2026年1月4日,侯马市公安局在高村乡一停产的服装厂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407箱,经查为王某某所有,王某某承认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贩卖烟花爆竹,该局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对王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 / 3

2026年2月16日,乡宁县公安局在榆泉村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收缴烟花爆竹46箱,后又在东宽水村山上一废弃的养殖场内发现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3822箱,共计3868箱。经查,烟花爆竹为张某某等人所有,张某某等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该局对两案并案侦查,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人。

公安机关提示

节日喜庆不可逾越安全底线,侥幸心理终将付出沉重代价。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燃限放规定,不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主动举报非法线索。警方将始终保持零容忍、严打击、全覆盖态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大局稳定。来源:临汾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