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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各行各业开工开业之际,钦州市各级公安机关依然持续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在重点区域、关键时段织密防控网络,严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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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水东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金海湾东大街建材城内时,查获两起违规燃放爆竹案件。经查,涉案人员黄某、刘某在明知该区域为禁燃区的情况下仍擅自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两名涉事人员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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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月28日,钦州港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日常巡逻防控期间,及时制止一起在公司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现场抓获违规燃放行为人肖某。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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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月28日,鸿亭派出所民警先后在新时代商业广场、富民路某酒店发现违规燃放鞭炮人员孟某某、冯某某。民警立即将涉案人员带回所内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分别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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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禁止燃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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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警方再次郑重提醒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禁止燃放区域内切勿心存侥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平安、洁净的城市环境。广大市民如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警方将依法从严查处。

审核:古倍桦

编辑/图文综合:王喆

排版:朱宣伟

校对:谢绵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