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得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搁在以前,咱们农村人哪兴这个?谁家要是提什么遗嘱不遗嘱的,街坊四邻准得在背后嚼舌根子,说这家儿女不孝顺,等着分家产呢。可现在不一样了,风气变了,连我那老家的亲戚们,聚在一块儿喝闲酒的时候,也开始嘀咕这事儿了。尤其是那些只有一个娃的家庭,心里头那本账,越算越觉得不踏实。
说起来这事儿,得先唠唠咱们这二三十年翻天覆地的变化。记得我小时候,也就是九十年代初那会儿,村里谁家有个万元户,那就是顶天的富户了。家里最值钱的,也就是那几间土坯房,外加一头耕牛,几亩薄田。那时候的老人,闭眼之前,把几个儿子叫到跟前,当着族里长辈的面,把锅碗瓢盆、锄头镰刀分一分,谁也别争,谁也别抢,这事儿就算齐活了。实在不行,抓个阄,全凭运气,也没听说谁家打出狗脑子来。可如今呢?一眨眼到了2020年代,你看看那些老家底儿,一套农村自建房,修得跟小洋楼似的,再加上县城里可能给孩子预备的商品房,还有这些年打工攒下的存款,东拼西凑加起来,少说也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家业。这笔钱,搁三十年前,那是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
家业大了,事儿也就跟着来了。我有个老邻居张叔,就是个地地道道的独生女家庭。他闺女打小争气,考上了省城的大学,毕业后留在那儿成了家,一年到头也就过年回来一趟。张叔两口子辛苦了一辈子,前几年赶上拆迁,分了城里两套房子,手头还有百来万的积蓄。张叔心里美啊,觉得这辈子值了,闺女以后在城里也站稳脚跟了,自己这点家底儿早晚都是她的。可前阵子他偶然听人说起一件事儿,吓得他后背直冒冷汗。说是城里有个老头,跟他情况差不多,也是独生子。老头突发心梗走了,儿子去办继承,结果硬是卡在那儿了。为啥?因为老头走的时候,老头的爹妈,也就是儿子的爷爷奶奶还健在。按法律规定,这遗产得先分出一半给老太太,剩下的一半才归老头,可老头的这一半,爷爷奶奶也有份继承。一来二去,儿子想拿到全部房产,得说服爷爷奶奶放弃继承权,还得去公证处证明一堆亲戚关系。那叫一个折腾,跑了大半年,人都瘦了一圈,事儿还没办利索。
张叔听完这事儿,心里就跟十五个吊桶打水一样,七上八下的。他自己爹妈早没了,可媳妇儿的爹妈还硬朗着呢,都八十好几了,在乡下跟小舅子住一块儿。万一自己有个三长两短,那这点家产,岂不是也要跟小舅子家扯上关系?虽说都是实在亲戚,可这钱的事儿,谁说得准?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万一将来因为这个闹出矛盾,闺女在婆家还怎么做人?这不是给孩子留家产,这是给孩子留隐患啊!
所以说,现在这帮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为啥开始琢磨立遗嘱这事儿?真不是他们想得太多,实在是这个社会变得太快,法律规定跟咱们的老观念有点对不上茬儿了。以前那种“我的是我娃的”朴素想法,在法律这面照妖镜底下,有时候真能照出意想不到的麻烦。民法典实施这两年,因为继承问题闹上法庭的案子,那叫一个多,其中不少就是独生子女家庭。你以为是天经地义的事儿,法律上却要一道道手续,一个个证明,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立遗嘱这事儿,说白了,不是把钱看得太重,恰恰是把亲情看得比钱还重。它是给亲情的最后一道门上,加了一把最保险的锁。父母这辈子,图个啥?不就图个孩子以后顺顺当当,平平安安吗?与其让孩子将来为了这些身后事跑断腿、磨破嘴,甚至跟亲戚反目成仇,不如趁着现在脑子清醒,把事情安排得明明白白,妥妥当当。这哪是什么晦气事儿,这分明是给孩子留的一颗定心丸,一份最后的疼爱。
话又说回来,咱们这一代人,辛辛苦苦一辈子,攒下的这点家业,到底是想给孩子一个安稳的依靠,还是想给ta留下一堆说不清道不明的麻烦?这遗嘱,立的到底是财产,还是那份无论如何也要护孩子周全的心意?您说,这事儿是不是得好好掂量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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