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就发生在邢台任泽区桥头村,大年初六开始,一辆礼炮车天天停在女方家门口,噼里啪啦放炮,喇叭喊着“骗婚”“退钱”,村里人围着看,手机拍个不停。男方说结婚十个月,媳妇没让碰一下,睡觉衣服都不脱;女方说胡扯,两人一起睡,还是男方动手动脚把她逼出抑郁症,住过院。法院判了,不离,理由是感情没破裂,证据也不够。
男方掏了25.78万现金、4.28万五金、还有手机,加起来三十多万,家里借了不少债。女方承认收了彩礼,但咬定只有18.8万,而且早花光了——买了电动车、被子床单,还看病吃药。她说男方没工作,脾气差,生理期那天硬来,还拖她胳膊不让她走。这些话她在答辩状里写了,还附了医院诊断书。
法官没采信男方的“拒同房”说法,也没认定女方构成家暴,因为男方没报警、没验伤、没录像,全是口头说。女方倒是交了住院记录和病历,法院就认了“共同生活”这一条。按照司法解释,办了证又一起住过,彩礼就不好全退;感情破裂又得满足分居两年、或有家暴等明确情形,现在才十个月,也够不上。
很多人觉得奇怪:人都不睡一起了,还不算感情破裂?可法律不看感觉,只看证据。你说她不让你进门,那她住哪?有没有租房合同?有没有邻居作证?你说她回娘家不归,可她户口没迁走,微信聊天里有没有说“我不想过了”?这些都没。反倒是女方那边,病历写着“焦虑障碍、中度抑郁”,医生签字盖章,法院没法无视。
男方租礼炮车那天,他堂姐拿着喇叭站在车上喊,声音传得老远。她说弟弟“花了三十万娶个摆设”,话难听,但也不是空穴来风。村里老人说,这婚结得太急,三个月就领证,媒人牵的线,连性格脾气都还没摸清。男方急着成家,女方家里也想早点定下来,结果证领了,日子却过不下去,谁都没退路。
女方现在被网暴,有人说她是“彩礼女”,有人说她装病。但她没删视频,也没拉黑,只说“愿意调解”。男方也不再起诉,说等半年后再试一次。律师讲得很实在:第二次起诉,要是能拿到分居证明、妇联调解记录、甚至村里盖章的居住情况说明,法院大概率会判离。可问题来了,这半年里,女方还在不在娘家?男方能不能进她家门?会不会又拖到一年后,彩礼更难退?
有人算过账,32万在村里够盖两层小楼,够买辆新车,够供孩子上大学十年。可这些钱换不来一句“我愿意跟你过”。婚姻登记处那张纸,只要双方签字就能打出来;但两个人真愿意坐下来吃饭、说话、吵架、和好,这事儿法律管不了。
礼炮车早开走了,炮声也停了,女方家大门还是关着。没人再去围观,也没有新视频发出来。
事情就搁在这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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