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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徐汇滨江新一代顶流新作,徐汇东安更新项目——【安澜上海】一批次少量房源在售,二批次加推在即!
一江一河的时代,滨江作为上海超越周期的发展黄金轴,将建设成为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滨水封面。滨江资产也成为万千向往的珍稀所在,标记穿越周期的恒贵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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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澜上海】,占位徐汇滨江珍稀的天然S湾。这里不仅有比肩外滩的优美江岸线,更是徐汇滨江核心段的龙头位置,也是徐汇滨江核心段难得的成片开发,整体兑现的鎏金之地。
约260万方恢弘巨作
跻身全球卓越的顶级CBD
约180万方西岸金融城(2020年总价地王)、约80万方东安综合体(2025年全球地王),双星闪耀徐汇滨江擘画约260万方核心CBD,划界世界级卓越水岸的磅礴之境。
项目首批次以159%认购率劲销约91亿,二批次即将入市
目前少量建面约195-245-280-370㎡奢阔大平层在售
过会均价178800万/m²
实景样板间持续开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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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图赏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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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落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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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近五开间朝南的布局,整体面宽超过20米;餐客厨区域为LDKB一体化设计,面积超70平方米,客厅更拥有270°环幕视野;主卧套房内部,四个功能区——睡眠区、衣帽间、卫生间、阳台X空间相互独立,其中睡眠区及卫生间均拥有270°景观面。
超长的采光面和极致的视野;
别墅式全景舱聚会客厅:超80㎡客厅,天幕客厅+空中花园+独立吧台+藏酒收纳;
两开间采光主卧设计:8m采光主卧,睡眠区270度全景卧室,衣帽间三重分区收纳,卫生间明媚采光,独立玄关;
独享创新空间:独立空中早餐厅设计,豪宅brunch时间
豪宅标配:超大电梯厅、奢适三套房、独立家政+独立动线、独立中岛式厨房、独立西厨空间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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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由中海地产、招商蛇口、徐汇城投、中旅投资联合体通过产交所获取徐汇东安城市更新项目股权(徐汇区C030301单元127b-24、125-31地块),总出让金额高达439.5亿,刷新全国涉宅用地出让总价纪录,总投资规模巨大,社会关注度极高。
项目四至范围:东至枫林路、南至中山南二路、西至规划路、北至零陵路。
127b-24地块为纯住宅用地,出让总价为98.18亿元,成交楼面价124130元/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定位高端居住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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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1地块,为大规模商住综合用地,出让总价为341.35亿元,成交楼面价为75013元/平方米。
东安项目2幅地块的总建设体量超过50万平方米,除了住宅,还配套有约3万方汇聚多种潮流业态的“东安不夜巷”主题商业、约8000平方米的圈层邻里生活聚落、约5500平方米的双会所,并融合办公、研发等复合功能。
127b-24地块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容积率2.5,限高100米,总住宅面积约7.5万平方米。
根据设计方案显示,项目拟建2栋13层小高层+5栋25-28层高层,总户数29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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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滨江东安项目在设计上有哪些亮点?
上海首例整层抬板设计
“城市浮岛”:
通过整层抬板技术,整个社区住宅楼的地基被整体性地抬高4米,和周边城市界面形成显著高差,这让每栋楼犹如“城市中心的浮岛”。
抬板设计让传统的地下车库“浮出水面”,变成了地上一层,拥有自然采光、通风和庭院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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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配电房、垃圾站等功能区域也被巧妙地“藏”进了车库架空层,将其对生活的影响将至最低;
人行动线则顺势抬升至地上二层,可以实现更彻底的人车分流。
在整层抬板与部分楼栋底部架空设计的共同作用下,部分一楼房源的高度实际上相当于普通小高层/高层住宅的五、六楼,这就有效地解决了采光差、潮湿、外部噪音、隐私弱等弊端。
低区与高区住户在享受阳光、景观视野、居住私密性等方面的权益也更加趋近均衡。
此外,抬板设计与下沉式庭院、挑空露台、空中廊桥、屋顶绿化等元素相结合,可以塑造层次更丰富的立体园林系统,营造出如森林溪谷般的城市山林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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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两大地块分别设置约5500㎡的双会所,大尺度、大投入,堪称“豪宅会所天花板”。同时,大面积架空层化身“泛会所”,为业主提供丰富的共享空间,让社区的公共资源率达到惊人的水平,真正实现“社交、运动、休闲”一体化。
生活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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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方面:项目周边有轨交4/7/12号线汇聚,出行便捷。
自驾上,可通过内环高架、南北高架、打浦路隧道、西藏南路隧道等通达全城。
商业方面:超24万方综合零售生态,有西岸梦中心、绿地缤纷城、正大乐城、IAPM商圈。
约1.2公里空中大道,亚洲标志性的空中商业长廊
西岸中環重奢购物中心,全球风尚策源地
国际顶奢品牌之家,全球奢侈品旗舰店集群
教育方面:周边有宋庆龄学校附属徐汇实验小学、宋庆龄幼儿园、南洋模范中学、南洋中学、西南位育中学、上海中学国际部、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徐汇分校等名校环伺。
医疗方面:周边有中山医院、华山南院、第六人民医院等三甲医疗资源为您及家人的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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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休闲:6大主题场馆 全球时尚艺术秀场;西岸漩心、龙美术馆、星美术馆、天文馆(规划)、种子馆(规划)、STATION 1907,形成徐汇滨江新的文化艺术馆群,也是众多品牌首发大秀的青睐之地。
另外,作为上海少有能同时实现步行 、骑行 、车行均可观江的滨江段 ,徐汇滨江实现了100%开放滨水贯通带,并结合滨水生活方式打造多元活力的公共空间,提供了⽆与伦比的亲⽔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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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七条 [2]规定上海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从不得低于60%提高至不得低于70%及以上。限购方面,调整非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的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沪七条
沪七条规定,在土地供应方面,此次“沪七条”还要求,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量在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30%的供应量,确保住房用地供应1000公顷,并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土地市场交易平稳。
会议原则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8日表示,将进一步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价格过快上涨。
政策内容
上海坚决贯彻国家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采取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住房限购、增加土地供应等综合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调控取得积极成效,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上海再出7条楼市新政,调整限购降低首付比例,权威解读来了
2011年、2012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全年涨幅分别为2%和0。2013年以来,住房价格波动较为明显,2013年10月、11月份随着交易量上升,房价上涨压力加大。对2013年10至11月份房价持续上涨,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明确本市将进一步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会议明确了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相关措施。
一、落实各区县房价调控目标责任制。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3年初本市明确的房价调控目标积极采取措施,严格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违反限购政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切实承担稳定房价、稳定市场的责任,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二、增加住房用地供应。2013年上海市住房用地供应量在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30%的供应量,确保住房用地供应1000公顷。优化结构,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应,加强土地市场跟踪分析和交易预警管理,确保土地市场交易平稳。
三、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实行“应保尽保”、“愿配尽配”;加快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扩大受益家庭规模;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和分配供应,尽力满足保障对象租赁需求;继续做好征收安置住房搭桥供应,确保旧区改造家庭用房需求。参照物价、收入等因素,研究2014年放宽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努力扩大住房保障受益面。
四、进一步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五、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管理以及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堵塞税收漏洞。继续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工作。
六、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调整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管、地税、民政、人保等部门要发挥信息联网、数据交互共享的作用,加强审核。房管、工商、地税、价格主管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备案管理等规定。加大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查处骗购、骗税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曝光
而对于三四线城市,全面跟进的可能性不大。这主要是因为自2013年以来,各个城市之间的分化明显加大。一线城市以及个别二线城市价格上涨较快,但是三四线城市市场比较稳定,个别城市甚至出现了下跌,调控压力并不大。
沪七条 [2]规定上海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从不得低于60%提高至不得低于70%及以上。限购方面,调整非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的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沪七条
沪七条规定,在土地供应方面,此次“沪七条”还要求,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量在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30%的供应量,确保住房用地供应1000公顷,并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土地市场交易平稳。
会议原则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8日表示,将进一步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价格过快上涨。
政策内容
上海坚决贯彻国家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采取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住房限购、增加土地供应等综合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调控取得积极成效,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上海再出7条楼市新政,调整限购降低首付比例,权威解读来了
2011年、2012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全年涨幅分别为2%和0。2013年以来,住房价格波动较为明显,2013年10月、11月份随着交易量上升,房价上涨压力加大。对2013年10至11月份房价持续上涨,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明确本市将进一步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会议明确了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相关措施。
一、落实各区县房价调控目标责任制。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3年初本市明确的房价调控目标积极采取措施,严格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违反限购政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切实承担稳定房价、稳定市场的责任,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二、增加住房用地供应。2013年上海市住房用地供应量在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30%的供应量,确保住房用地供应1000公顷。优化结构,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应,加强土地市场跟踪分析和交易预警管理,确保土地市场交易平稳。
三、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实行“应保尽保”、“愿配尽配”;加快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扩大受益家庭规模;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和分配供应,尽力满足保障对象租赁需求;继续做好征收安置住房搭桥供应,确保旧区改造家庭用房需求。参照物价、收入等因素,研究2014年放宽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努力扩大住房保障受益面。
四、进一步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五、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管理以及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堵塞税收漏洞。继续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工作。
六、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调整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管、地税、民政、人保等部门要发挥信息联网、数据交互共享的作用,加强审核。房管、工商、地税、价格主管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备案管理等规定。加大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查处骗购、骗税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曝光
而对于三四线城市,全面跟进的可能性不大。这主要是因为自2013年以来,各个城市之间的分化明显加大。一线城市以及个别二线城市价格上涨较快,但是三四线城市市场比较稳定,个别城市甚至出现了下跌,调控压力并不大。
2024年9月,上海再出7条楼市新政。
一 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一)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二)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
(三)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二 优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
(二)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的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相应调整。
三 调整住房税收政策
(一)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二)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减少住房交易成本,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6]
2026年2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一、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服务宜居安居,促进职住平衡,聚焦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通知》明确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一是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内住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内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二是符合条件非沪籍居民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对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
三是符合条件的持《上海市居住证》群体可在本市购买住房。对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无需提供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
按照上述规定,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1套住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内限购2套住房。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在全市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关于住房限购政策相关业务,可拨打房地产交易行业服务热线具体咨询。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发挥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满足缴存人在不同阶段的宜居安居需求,《通知》规定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一是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本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324万元。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也相应予以提高。
二是优化贷款套数认定。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当前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本市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是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适用范围从购买首套住房拓展至购买第二套住房。即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业务,可查询上海住房公积金官网或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具体咨询。
三、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
支持居民置换改善需求,《通知》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购买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即对购房人于未成年时(或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的,在本市新购或置换住房后,该住房仍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除上述共同拥有住房外),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信息申报、认定,从税务机关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并退还所属期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多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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