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试什么鞋呢,谁说了试完鞋就必须得买单了,这件事发生在山东滨州万达商场内的某家运动品牌鞋店,当事人只是试了几双鞋没有买单,店员就阴阳怪气,甚至说出没钱就别来试鞋这种话,还说让人家滚出去。
其实,矛盾并不是突然爆发的,2月22日,女生和朋友逛万达,路过这家彪马店,她平时挺喜欢这个品牌,男朋友也常买,所以就顺便进去看看,店里有不少新款,她想试试,但奇怪的是,几乎没有店员主动搭理她,她只好自己拿鞋试,试完还把鞋摆回原位,当天她穿的是裙子,搭配运动鞋不太合适,最后没买,离开了。
第二天,也就是2月23日,她又去万达,想着昨天没试满意,今天再试试,刚进门,店员认出了她,说昨天来过,女生也没多想,直接开始试鞋,试了好几双,基本都是自己拿自己放回去,唯一一次麻烦店员,是有双绿色鞋没合适尺码,她让店员去仓库找了39码,鞋拿来了,她试完后心里有了数,但她习惯多逛几家店对比,准备离开,打算去别的店看看。
就在她走到门口时,事情突然变了,店员在后面突然喊了一句,试码别来,这话意思很明确,暗指她只是来试鞋,打算回头在网上买,女生当时愣住了,她根本没说要网上买,只是想多比较一下,但店员语气里的怀疑和轻蔑,已经让她感到不舒服了,更过分的是,店员随后说了句,没钱别来,滚出去,这一句话直接把场面弄炸了。
争执一下子爆发了,年轻女性要求店员把刚才那句话再重复一遍,并打开了录像,店员一开始反问她,为啥要录,随后又丢下一句,你愿意干啥干啥,还指责她,没事找事,不讲理,当事人视频里回击,你们店这么厉害,那就在门口贴张纸,试完就买,不买别试,这不仅仅是气话,而是把店的规则明明白白摆到了面前。
如果这家店明确表示不提供试穿服务,应该直接标明出来,但这显然不是鞋店的常态,也不符合消费者的常识和权益,到了2月24日,视频被上传到抖音,很快就扩散开了。
评论区几乎是一边倒,很多人表示自己也遇到过类似的态度,还有人调侃说,运动品牌店员比奢侈品柜姐还狂,视频一发,迅速进了热搜,PUMA相关门店的服务问题也被讨论开来。
评论区里,很多人夸奖女子敢于维权,也有不少人呼吁店员应该受到处罚,毕竟,拿顾客气撒火的行为,几乎没人能忍受,后续更神奇,2月26日,女子再次录视频,透露了新进展,商场方万达先是打电话道歉,说已经对门店进行处罚,还会在大神会,上对店铺进行通报批评,并送了她张电影票。
接着,彪马品牌方的区域经理也打了电话道歉,态度还算不错,女子本来考虑删掉视频,避免品牌受损,没想到刚挂完电话,淄博的经理又来电话,态度直接变得强硬了。
实际上,他的意思就是想让女子删掉视频,关键是女生坚持没答应,她要求涉事员工亲自道歉,网友听完录音后,都表示支持她,认为这件事不能退缩。
一句买不起别试,不是开玩笑,是对人尊严的侮辱,也是对品牌信誉的自残,当事人提出那你门口贴个纸,试完就买,不买别试,这话虽尖锐,但道理很明了,你如果不想提供试穿服务,应该明示,别把顾客当成替罪羊,这种看人下菜碟的服务,短期也许能逼出成交,但长期只会逼走人心。
那位店员到底在想什么,她希望通过快速成交,减少白跑仓库的次数,结果把压力甩给了顾客,但服务的真正价值,恰恰在于那一次白跑,顾客试穿,走一走,再换一双,才能真正感受到被理解和尊重,对门店来说,这叫做成本,对品牌来说,这是赢得信任的前奏。
品牌管理者又在想什么,他们想把火压下去,减少热搜,于是先求删视频再谈歉意,顺序完全错了,在公共事件中,先尊重,后方案才是正确的节奏,说到底,顾客不是对立面,顾客是愿意给你一次又一次机会的人,把人抬出去容易,但把心请回来,很难。
到2月27日,门店工作人员表示公司高度重视,正在处理中,而涉事店员近日未到岗,至今也没有看到公开道歉视频,这种做法属于典型的低调压舆情策略,先停职,再沟通,如果当事人愿意删视频就删,不愿意就拖一拖。
不想把这件事简单归结为谁对谁错的二元叙事,服务行业没有高低之分,但态度有标准,顾客没买东西,不等于故意找事,店员被业绩压力逼着,也不应该把情绪直接撒在顾客身上,退一步说,很多品牌喜欢强调体验,但这种体验从顾客进门的那一刻就开始了,不是刷卡结账的那一秒才算。
从当事人表现来看,她并非找茬,两天试鞋,她几乎都是自己拿,自己放,只有一次麻烦店员去仓库找尺码,她坚持录视频,对峙,追要说法。
动机很直接,她要的是一个体面的解释,要把不该说的话摆在镜头前,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普通人维权的方式变得更加直接,如果品牌依然沉迷于先劝删,再内部处理的套路,等待它们的只会是更大的反弹。
女士表示,她不需要电影票,也不要任何现金或物质赔偿,她只坚持两个诉求,一是涉事店员当面给她道歉,二是门店将道歉视频发布到官方账号上,女士说,她并不是想和品牌过不去,而是无法接受自己被当众这样对待,她也想为那些在这家店受了委屈,没有证据,不敢发声的顾客争取公道。
网友热议
试了两天了,高低买一双吧,不是买不买得起的事 难道是试炼一下,去网上淘a货
餐厅一般都是被服务员干倒的,这家鞋店也快被导购干倒了 最后倒霉的是老板
也不能都怪店家。你来试一次没关系,接连两天并且试穿好几双鞋而不买,换了谁心里也隔应。如果你是店老板,肯定也会不满意。如果别人知道是他人试过的鞋,谁会去买
结语
本来,试穿就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是购物决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没有任何法律或商业规则规定试穿后必须购买,消费者通过试穿确认鞋码,舒适度和外观,才能做出理性的购买选择,试穿不买是正常的消费行为,绝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白嫖或浪费时间,商家应尊重消费者的选择,不能因为顾客没有购买就进行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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