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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不逆行,弯道不超车

这是道路通行的安全底线

可总有人漠视规则

不仅将自身置于险境

更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

给他人出行埋下巨大隐患

2月24日晚,河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S30贺西高速513公里80米处,有一辆小轿车违规逆向行驶,严重威胁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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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通过路面监控排查、轨迹追踪等方式,锁定逆向行驶车辆及驾驶人位置。

在某高速公路停车区找到逆行车辆驾驶人蓝某后,民警对其进行了询问。

蓝某称:“到岔路口时,不小心开错了方向,一开始没发现异常,直到看见对面有很多车迎面驶来,才意识到自己逆向行驶了。”蓝某表示,当时内心十分紧张,害怕发生交通事故,又不知如何是好,便硬着头皮继续逆行,直到进入停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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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蓝某驾驶小轿车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距离近17公里,其间还途经隧道等路段。高速公路上车速快、车流密,逆向行驶极易引发正面碰撞事故,蓝某的行为可谓险象环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蓝某处以罚款二百元,驾驶证记12分。

交警提醒:驾车行驶至高速公路,应提前了解路线,注意观察路面标志标牌,使用导航作为辅助工具也要加以正确地判断,切勿大意。

2月26日,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小轿车在该县都川村路段强行超车,险些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正面碰撞。

民警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资料展开核查,视频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事发路段为弯道,涉事小轿车不顾对向有来车的危险,突然越线强行超越前方车辆。对向来车见状立即紧急避让,双方车辆擦肩而过,现场十分惊险。

随后,民警依法联系到违法超车驾驶人谭某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谭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称当时因急于赶路,心存侥幸,忽略了弯道强行超车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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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谭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谭某处以罚款一百五十元,驾驶证记3分。

交警提醒:需要变道、超车时,一忌不观察目标车道情况,二忌不打转向灯,三忌“见缝插针”“有缝就钻”。正确做法是“一灯、二镜、三方向”,即:提前3~5秒开启转向灯,同时通过内外后视镜仔细观察目标车道内来车情况,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后再果断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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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黄崇焊

内容来源:河池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