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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责任的法律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二、宗教活动场的义务

​1.场所应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

​2.发现有党员以信仰宗教、参与宗教仪式、从事迷信活动等身份进入并参与活动,应当劝阻、制止,并向宗教事务部门报告 。

3.不得为党员干部参与宗教或迷信活动提供便利、组织、掩护或财物支持 。

​三、应负法律责任

​1.一般情形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 。

​2.情节较重,造成社会影响的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3.情节严重的撤销场所登记、没收非法财物 。

​4.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治安或刑事责任 。

四、党员干部本人责任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受到相应处罚。

1.党员如果信仰宗教,先教育限期改正;不改则劝其退党、除名;利用宗教搞煽动的开除党籍 。

2.党员如果组织或参与宗教活动:轻者警告、严重警告;重者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

​3.公职人员同时按《政务处分法》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五、责任区分要点

1.场所无过错(不知情、已劝阻、已报告)→ 一般不追责。

​2.场所知情不制止、提供便利、组织参与→ 按上述法规追责。

​3.党员干部个人违纪违法→ 由其所在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与场所责任分开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