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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不久
就是妇女节了
根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然而
今年3月8日却在周日
女职工们能在工作日补假吗?
根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六条规定: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
如果适逢周六、周日
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
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假
根据上述《办法》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有以下4个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少年儿童放假1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因此
撞上周末的妇女节
是没有补休的
那么,假期不能补休
公司能“折算”成福利发吗?
要是周日被安排了加班
加班费是按照周末算
还是节假日算呢?
一起来看看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其中不包含福利费用。
同时,“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在“妇女节”向女职工发放的福利,是不计入工资总额的。
根据《劳社厅函〔2000〕18号》文件,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这也就是说
今年妇女节被安排加班
但不能补休的
加班费按照休息日加班费计算
(日平均工资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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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网 劳动报 宁波发布
编辑 | 戎畏畏
审核|汤妍 胡孟才
慈溪·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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