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政府通告

全市管控!

3月1日—3月12日

将对全市无人机、航空模型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

等“低慢小”实施管控!

严禁未经审批飞行!

违反管控规定,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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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

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重大活动期间我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秦皇岛实际并按照上级要求,对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以下简称“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适用范围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管控时间

2026年3月1日0时至2026年3月12日24时。

管控要求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飞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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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疗、气象、警务、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须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提出申请,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处置原则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飞行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必要技术防控、扣押有关物品、责令停止飞行、查封违法场所等紧急措施。

对于违反本通告或者《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群众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飞行行为,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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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无人机未实名登记 将被处罚!

无人机未实名登记进行飞行活动将被公安机关处罚!请有无人机的注意!赶紧实名登记并报公安机关备案!!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下简称《条例》)第4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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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规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

实名登记网址(https://uas.caac.gov.cn)。完成注册后,可在实名登记页面中查询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无人机,点击右侧 [发送二维码] 按钮。填写邮箱,下载附件并打印,将二维码粘贴至该无人机的机身上。

特别提醒:为便于管理,请在民航局实名登记系统注册登记后,持无人机到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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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黑飞”将被公安机关处罚!

警方提醒 购买无人机需要实名登记、注册无人机驾驶人应按照要求获取相关资质管控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利用无人机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注:以上文字信息与图片来自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及网络,感谢各位同仁的努力,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

来源:秦皇岛新鲜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