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对我国提升乡村基层治理效能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实践意义。在编撰本期专题《村村有“枫桥”》的过程中,记者在学习各地乡村治理创新举措的同时,也认真学习了“枫桥经验”6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及其对我国基层治理特别是乡村治理领域的深远影响。撰写本文的目的在于与广大读者,特别是奋战在乡村治理一线的同志,共同探讨并把握“枫桥经验”的本质与核心精神,把稳方向,完善机制,创造性地深化乡村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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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平安促和谐

“枫桥经验”的正式提出,以1964年1月中共中央向全党转发《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为重要标志。“枫桥经验”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治安”经验,是提供“平安”的经验。

从20世纪70年代起,枫桥发动群众管理社会治安,率先实行群防群治,1978年,枫桥率先制定了《治安公约》,成为后来新时期村规民约的先声。

新世纪前后,诸暨市创建了“平安协管员”“治安信息员”制度,创新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的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强调“部门协同、村镇联动”,通过建立机制,预防矛盾;通过民间调解,化解矛盾。

“综治”是这一时期“枫桥经验”的机制法宝,被各地学习运用。“综治工作中心”不一定是一个实体,但一定要有这么一个“平台”,有了这个平台,公安派出所、工商、法庭、财税、交警等部门才能经常联合召开会议,相互了解,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策略与措施。所以,要做好“综治”,就要多强调部门之间的合作而非分工。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小康社会”以后,为了适应时代要求,“枫桥经验”转向“和谐社会”构建,提出“以人为本,依靠群众;抓早抓小,就地化解;维护稳定,建设小康”思路,形成“靠富裕群众减少矛盾,靠组织群众预防矛盾,靠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新经验,实现了“矛盾少、治安好、发展快、社会文明进步”的良好局面。

2013年10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做出重要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2017年7月,“枫桥经验”作为国家基层治理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全国基层治理,不断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利器

“枫桥经验”从1964年年初被中央转发,到现在已经62年。62年来,全国各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取得社会治理的丰硕成果,同时也不断丰富和充实之,“枫桥经验”不但成为解决一般矛盾的法宝,也成为解决特殊矛盾、集中矛盾的重要“工作法”。

针对城市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摩擦、纠纷增多的情况,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以“信托制”预防化解小区物业矛盾。该街道党工委重构业主、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关系,将传统的“包干制”物业管理模式转化为“信托制”物业管理模式——

将修订小区规约、谈判物业合同等重要事项全程开放,依法保障业主参与权。通过公开招募、业主筛选、路演比选等程序推选物业企业,“一户一票”选定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小区业主共有基金独立账户,设置物业取款和业主查询“双密码”账户,实现共有基金管理的公开透明,从源头化解了物业费和物业收支方面的矛盾纠纷;开发“信托制”物业信息小程序,实时公开物业服务信息,实现业主对物业项目和勤勉度掌上监督。该工作法在成都市300个小区推广,各小区矛盾纠纷平均下降95%。

纵观近年来各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典型做法,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新问题出现,什么样的问题比较集中,就有什么样的“工作法”来破解。

随着国内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各景点也随之出现一些矛盾、纠纷。各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逐渐形成各具特色的有效工作法,比如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旅游度假区《旅游园区“移动调解”工作法》、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北极镇《“排、调、管”化解旅游纠纷工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管、快、创”化解海岛旅游纠纷工作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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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调解是各地调解的基础。图为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满堂川镇说事堂的调解现场。

此外,安徽省马鞍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化解“导、解、防”工作法》、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三定三查三责”商业街区租赁解纷工作法》、北京市石景山区信访办《“可信消费”预防化解预付式消费纠纷工作法》、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湍东镇《“一保五滤”化解电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工作法》、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九龙镇《预防化解农房流转纠纷工作法》、重庆市武隆区沧沟乡《乡村土地纠纷“证·核·调”解纷工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司法局《“穿针引线”化解省际边界土地山林纠纷工作法》、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法院《“五调融合”化解涉农产品纠纷工作法》、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孙家疃街道《“小事不下船、大事不出港”工作法》、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比如县白嘎乡《虫草采集纠纷“一线解纷”工作法》……几乎涉及近年来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中的各种新型矛盾。

甚至,随着我国持续扩大对外开放,一些地区涉外交往增多,“枫桥经验”还被运用到涉外矛盾纠纷的调处之中,并总结出有效经验,比如浙江省金华市义乌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外调外”涉外解纷工作法》、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茂盛社区《“架桥连心”化解涉港澳居民纠纷工作法》等。

新时代“枫桥经验”已成为解决新问题新矛盾的利器。

乡镇党委是关键

乡村振兴,特别是乡村善治,要不断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中获得力量。

《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进和谐邻里建设。《规划》明确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同时还明确要健全基层服务体系,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完善治理平台。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健全乡镇、村级应急管理协调机制和组织体系,完善防汛、防火等责任人制度,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开展相关宣传和演练。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

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完善治理平台,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乡镇党委是关键。“枫桥经验”从最初在原诸暨县枫桥区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试点,到最后的经验形成,始终都是在各级党组织的指导之下。此后的发展,也从来没有离开过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乡镇一级党委的坚强领导。纵观新时代“枫桥经验”各地各种做法,也莫不如此,这些工作法,有些是县级职能部门主导、乡镇(街道)落实配合的,但大多数是乡镇(街道)党委领导下形成和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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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是乡镇社会治理的有效机制。图为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南桥镇综治中心。

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在各地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需要强调的是,只有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部门才既能有序分工,更能加强合作;才能保证各部门把责任压实,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社会在不断发展,新的矛盾就会不断产生,因为社会发展过程中生产力、生产关系的调整,必然导致社会成员间的利益格局调整,导致矛盾的出现。但只要党组织坚强,能综合运用多种力量,就能及时应对这些不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确保社会平稳、和谐,确保发展的势头和大方向。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丰硕成果,也反复印证了这一点。而在广大以农业为主的乡镇,不断解决新矛盾、新问题,才能真正形成乡村善治的大好局面,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发动群众要彻底

《“枫桥经验”的理论构建》一书认为,“枫桥经验”的核心价值是“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即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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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的理论构建》封面

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展过程中,网格员的融入可以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网格员是新时代基层治理过程中对发动群众的创新,在各地农村基本已经制度化,成为乡村治理的“基础工具”。网格员的信息采集、风险排查等工作,为基层自治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在老龄化相对严重、信息相对滞后、邻里矛盾相对多发的乡村社会,网格员的民生服务作用发挥也相对明显。记者在农村地区采访时,需要联系村民时,村干部往往第一时间就会想到网格员,通过他们了解村民的具体情况。这充分反映出网格员与网格内群众联系的密切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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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群众的形式多种多样,目的都是把群众意见收集起来,把群众的智慧汇聚起来,把群众的能量发挥出来。图为重庆市荣昌区安富街道通安村“三崇堂”小院举办民情院坝会。

“为了群众、依靠群众”不仅仅是从群众中选出代表,而是要通过代表,真正地把群众意见收集起来,把群众的智慧汇聚起来,把群众的能量发挥出来。《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要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组织农民议事,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意愿,保障农民参与决策。本期专题中我们就看到,在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石道河镇,网格员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细化。“互助组”的成立,让组长成为更小单位的负责人,互助组内的成员也更加活跃,群众服务群众、群众管理群众的局面更加生动。除了网格员制度,各地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过程中,还创新了“坝坝会”“场院会”等多种形式畅通群众参与渠道,集思广益、集结民智。

学习和运用“枫桥经验”,有很多现成的做法可以借鉴,但关键一条还是发动群众,只有彻底把群众发动起来,人人都是参与者,没有旁观者,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形成新的工作法。

法制是根红线

“三治融合”最早源于浙江省桐乡市高桥街道越丰村的创新实践。2017年,该模式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三治融合”成为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指导方针。

在发动基层党组织及村民委员会及基层群众的同时,梳理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法,常常会看到各地基层通过总结特有文化,在德治建设上的努力。“六尺巷文化”“农垦文化”“雷锋文化”等,都成为各地德治建设的重要载体。这和中央一贯倡导的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一脉相承。但是,也要看到,在一些地方,一些不适宜和谐社会构建的落后文化依然还有存留。比如农村高额彩礼问题、人情攀比问题、厚葬薄养问题等,都有屡禁不止的势头。

所以,乡村德治一手要倡导先进文化,一手要抵制落后文化,用先进文化抵制落后文化。对于一些违法行为,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比如一些地方出现的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就已经超出了高额彩礼的道德及文化范畴,必须用法律武器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既讲法治又讲德治”“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起来”“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这些都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重要元素,也是乡村治理的必要元素。梳理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法,可以看到,各地在解决矛盾纠纷中,虽然调解仍是重要途径,但都预备有法律解决的机制、途径、人才,而且在调解过程中,也大都会依据情形,嵌入普法环节。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核心在于弘扬宪法法律至上、公平正义、权利义务相统一等价值理念。而只有在这种法治氛围中,‌德治才能更好地选择先进文化,并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全体人民的内心认同。

(本刊首席记者 李雷)

来 源:《中国乡村振兴》杂志2026年第04期

总监制:姚卜成

监 制:韩世雄

编 辑:张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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