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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月,是广西内陆水域大多数重要鱼类的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禁渔期是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

今年的禁渔安排如下

一、禁渔时间:

2026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范围:

钦州市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

三、禁止作业类型: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的处罚依据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内陆水域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注意:凡是电、炸、毒鱼或者使用抽螺工具(拖曳泵吸耙刺或拖曳水冲齿耙耙刺)进行捕捞,以及严重损害渔业资源的,一经查获,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对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举报电话:钦州市渔业电台:0777-2834228。

来源:钦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