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日报)
转自:辽宁日报
柏岩瑛
规划是行动的指南。但在各地制定规划的实际工作中,一些现象应该引起高度警惕。
其一是规划过多。同一个事项,出台顶层规划,其中的条目又要制定细分领域的规划,厚厚的规划“套娃”,有用的干货却不多。
其二是规划过滥。有的规划脱离实际、贪大求洋,制定远超地方财力、市场需求或资源禀赋的“宏大规划”,美其名曰鼓舞人心,实则“纸上谈兵”。
规划过多过滥,危害大矣!每一个滥竽充数的规划,都是大合唱中的噪音、一张蓝图上的污点,都会影响高质量发展大局,这是政治成本。不切实际的规划可能导致资源错配和市场扭曲,盲目蛮干不仅造成巨大浪费,甚至积聚债务风险,这是经济成本。胡说乱做、说了不做的规划,严重透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老百姓意见很大,这是社会成本。
规划重在精当、管用,真正价值在于科学引领和有效执行。在编制规划时,能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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