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能把前妻/前夫从家族信托里“踢出去”吗?一句话:看合同!
很多高净值人士以为,夫妻一起签了字设立的信托,离婚后就动不了。大错特错!能不能“踢”,根本不是看谁签的字,而是看合同里写没写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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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生死的那句话
翻出你的信托合同,找这句话:“委托人保留单方面变更受益人的权利。”
如果有:恭喜你,主动权在你手里。离婚后,你完全可以把前任的受益权拿掉,合理合法,他/她闹也没用。这是专业信托的标配。
如果没有,或者含糊其词:麻烦就大了。这等于你把“钥匙”交出去了。想改?可能要打官司,甚至可能永远改不了。
夫妻一起签字,只代表两人都同意“把钱放进信托这个保险箱”。 钱一旦进去,就和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没关系了。
而“受益权”是从这个保险箱里拿钱的资格。 离婚后要取消的,是这个“拿钱的资格”,不是去分保险箱里的钱。这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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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想操作,记住这3步:
1.别吵,先翻合同:找到关键条款,拍照发给专业人士看。
2.找俩专家:一个是你办信托的信托公司经理,一个是信得过的婚姻家事律师。让他们给你会诊。
3.按规矩办:如果合同允许,严格按合同写的书面方式通知信托公司,一定要拿到他们的书面回执,这才是铁证。
最后说点扎心的:
信托的 “拆伙难度”,从设立那一刻就定了!
设立时充大方、没留变更后路,离婚时再想改,代价只会巨大。与其离婚时找十个律师补救,不如设立时找一个专业律师,把受益权变更条款写死,守住主动权。
我是李晓娟律师,专注婚姻家事与家族信托实务,手握信托合同不会看、想变更受益权拿不准,评论区留言,帮你快速解读条款、梳理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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