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网站发布泉州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
公示表披露,对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数据不真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不当吸收存款,EAST数据报送不准确,贷款“三查”不到位,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不尽职,第三方合作数据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决定合计处以625万元罚款,禁止林堃铭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杨伟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骆雪如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陈晓春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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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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