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月28日,云南省发改委下发《云南省促进绿色电力消纳的若干措施》,其中氢能方面指出:
推动绿色氢(氨醇)产业示范发展
(七)支持新能源和制氢(氨醇)融合发展。在制定配套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职责,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原则上按风光6:4的比例谋划推动,自项目投产之日起,第一年风光发电允许上网电量不高于总可用发电量的40%,第二年不高于30%,第三年及以后不高于20%。通过公用电网供电的制氢(氨醇)项目,研究建立发电企业减少弃电量与制氢环节消纳电量的利益共享机制。对年产绿氢100吨以上(含100吨)的新能源制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投产之日起连续三年给予每公斤最高13元补贴奖励。
(八)科学布局应用示范项目。引导曲靖、昭通、红河等重点地区结合炼化、化工等行业降碳需求,科学规划布局新能源制氢、合成氨、甲醇和可持续航空燃料等协同发展的产业链项目,2028年前每年推出一批绿电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在滇西北等风光资源集中的地区,探索推进已建成新能源项目建设专线制氢(氨醇),在满足电网运行调度的前提下,利用余电制氢(氨醇)。在大水电建设施工现场、大型矿山等项目积极拓展氢能重卡应用场景。探索从门站到终端用户的城镇燃气管网掺氢(低比例)供给运用,新建火电机组探索掺氢、掺氨发电技术应用。
(九)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氢走廊”建设,建设连接西部陆海新通道氢走廊主通道的东西向支线网络。建设昆明、玉溪、曲靖、楚雄和红河等工业城市的短途氢能物流环线示范项目,在沿线加油、加气、充电站同步规划建设加氢制氢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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