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德州市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传出消息,德州城区一家建筑劳务分包公司在某工厂项目施工中,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吊篮搭设“不走寻常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据了解,该公司为德州翔威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注册于宋官屯街道大申新村。其在负责施工的永盛斋车间扩建项目中,2#车间处的吊篮悬挂机构存在严重违规:

前后支架加高设置,却未采取任何防倾覆措施;

部分吊篮悬挂机构甚至没有前支架,直接将横梁前端搁置在女儿墙上。

这些做法完全不符合吊篮专项施工方案中“常规搭设”的要求,属于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给高空作业人员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风险。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规,依据该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该公司被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

建筑施工中,吊篮是常见的高处作业设备,搭设不规范极易引发坠落事故。此次处罚再次敲响警钟。各施工单位务必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好每一道工序的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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