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3月1日晚,不少浙江网友称,手机上弹出一则地震预警消息:21:31(融合网)浙江泰顺(E120.0,N27.4)附近发生4.2级左右地震,一时间人心惶惶。

当晚10点59分,浙江省地震局发布通报称,福建柘荣确实发生了地震,但只有2.1级,所谓的“浙江泰顺4.2级地震”,是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未经授权非法发布的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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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预警和地震预报,一字之差却是天差地别。地震预报是试图在地震发生前预测其时间、地点和震级,至今仍是世界性难题,而地震预警是在地震已经发生后,利用速度差,抢在破坏性更强的横波到达前,为震中周边未受波及的区域提供几秒到几十秒的逃生时间,是实实在在的“黄金逃生几秒”,对防灾减灾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但这份意义的前提,是预警信息的及时、准确与权威,一旦出错,反而会适得其反。

类似地震预警乌龙并非首次:2021年10月5日晚,有网友称收到四川泸州8.1级地震预警,国家地震台网核实当地未发生3.0级以上地震,四川省地震局通报为系统技术故障误报;2019年 4月19日,福州等地收到福建古田4.2级地震预警,经核实该地区未发生3.0级以上地震,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调查后致歉称,监测仪遭雷击震动触发、通信中断致台站减少,引发系统误触发;引发最大争议的一次是,2015年多地接到四川北川6.0级地震预警,国家地震台网认定为误报,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却称是一次“演习”。

这些误报、错报看似只是“虚惊一场”,实则危害不小。地震是相当可怕的灾害,接到预警之后人们的第一反应都是“赶紧避灾”,错误的预警,尤其是错误的较高等级地震预警,会扰乱民众的正常生活,引发不必要的恐慌,甚至可能出现拥挤踩踏、人员跳楼等危险行为。而且,如果预警消息总是“狼来了”,会让人产生信任疲劳,等到真正的地震来临,反而可能因怀疑而错失最佳避险时机。

浙江省地震局通报中所说的“非法发布”,措辞虽很严厉,但绝非小题大做。根据《防震减灾法》和《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只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责地震工作的机构才有资格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都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是一家民办科研机构,未经审慎核实便擅自发布震级、地点均错误的预警信息,已涉嫌违法。

地震预警信息具有高度的公共敏感性,司法实践中,擅自发布虚假地震信息、造成社会恐慌的行为,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作为专业机构,不可能不知道这些规定,却屡次绕过官方渠道擅自发布错误地震预警信息,恐怕不是“技术失误”能解释的了。官方除了及时辟谣、平息恐慌之外,更应依法对非法发布者严肃追责,才能形成有效震慑,警示所有相关机构恪守法律边界,杜绝此类无视规则的“大乌龙”再次发生,筑牢地震预警领域的法治防线。

不可否认,地震预警技术的进步,不断提升着防灾减灾水平,预警系统越准确,越完善,越能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技术进步的初衷是守护安全,而非追求速度上的“噱头”。盲目求快,跳过必要的核实流程,甚至为了吸引眼球而“听风就是雨”,只会让预警失去其原本的价值。真正负责任的预警,应该是“快”与“准”的结合,既要争分夺秒传递信息,更要严谨细致核实信息,这才是对公众安全真正的负责。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