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的冬天,暖气是家家户户的“命”。
可大连不少市民最近憋了一肚子火。取暖费一分没少交,到了供暖后半程,家里却怎么也热不起来。
“屋里就18度,摸着暖气片也就温乎,白天在家得穿毛衣,晚上还得加个坎肩。”家住大连沙河口区的刘阿姨提起家里的温度直摇头。每年一过二月,家里的暖气就像被谁拧小了阀门,不冷不热地吊着,刚好卡在“不冻着”那条线上。
刘阿姨不是一个人在吐槽。打开本地社交平台,抱怨供暖后期室温上不去的帖子一抓一大把。有网友晒出家里的温度计:18.2度。配文写着:“外面太阳挺好,屋里得裹着毯子刷手机。”
大连不少市民反映,当地部分供热企业搞起了“踩线供热”——只要室外气温稍微回暖,供热公司立马切换到“低温运行模式”,室温精准控制在18度上下,多一度都不给。
《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供热期内居民卧室、客厅温度不得低于18度。这话没毛病,问题是,这条保障民生的底线,在实际操作中成了部分供热企业的“天花板”。
有市民掰着指头算了笔账:大连供暖期从11月到次年3月底,满打满算5个月。真正烧得热乎、屋里能穿单衣晃悠的,也就头仨月。一过二月,天气稍微回暖,供热企业就开始“节能”——管道水温往下调,供暖时长偷偷减,居民家里跟着进入“温乎状态”。
“天冷的时候烧得嗷嗷足,天暖了反倒没热气了,这事儿搁哪儿讲理去?”市民张先生说起这事就来气,“外面零下的时候屋里二十多度,外面零上了屋里反倒十八度,合着我们交取暖费,买的就是屋里屋外一个温度?”
后半程服务打折,收费可一分不少。全额交的取暖费,换来后半程的“半温不热”,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得嘀咕两句。
年轻人皮实,18度凑合凑合也能过。家里有老人孩子的,这温度真不够看。
“我妈八十多了,冬天基本不下楼,全靠屋里这点暖气。二月往后,她白天得穿着厚毛衣,腿上还得搭个小毯子。”市民李先生叹了口气,“你说这温度违规吗?不违规。但舒服吗?谁舒服谁心里清楚。”
有带娃的家长跟着吐槽。孩子就喜欢在地上爬,往地板上坐,18度的地砖冰凉冰凉的,根本不敢让孩子离开地热垫。“我们就盼着供暖企业别光盯着墙上那个温度计,也多想想住在屋里的人是喘气的、有感觉的。”
供热这事儿到底咋回事?有业内人士透了点底:部分供热企业确实存在“踩线思维”——只要不违规,能省就省。供暖到了后半程,煤炭烧了几个月,运营成本越堆越高,一些企业为了控制总支出,就会主动往下压供热负荷。
“供热是公共服务,不是菜市场买菜。”大连本地一位社会学者聊起这事挺感慨,“老百姓交取暖费,买的是一个冬天的踏实,不是一个冷冰冰的‘达标线’。企业要考虑成本,这谁都理解,但不能拿居民的体感温度去省。”
供热服务得有“温度意识”——不光是看室温达不达标,更得看居民在家里待着舒不舒服。供暖后半程,外头昼夜温差大,老人孩子在家时间长,这时候适当往上提一提供热标准,才是真的替老百姓着想。
采访了一圈,不少市民表达的想法挺朴素:希望供热企业别光盯着账本看,也多瞅瞅家里的温度计。
“我们不要求从头到尾都烧得滚烫,但也别一开春就‘躺平’。”刘阿姨说得直接,“二月三月也挺冷,老人孩子还得在家熬着。这时候把火收了,省那点钱,寒的是老百姓的心。”
大连还没出供暖期,不少家庭还在“18度的冬天”里熬着。
这个温度,达标。但不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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