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九二年的秋风,刮得连接两个村庄的芦苇荡哗哗作响。

我没想到,从部队回来后第一次和她正经说话,竟是被她从赶集路上猛地拽进这片荒芜之地。

“军锋,你快走!”她声音发颤,眼里全是惊恐,“他要废了你的腿!”

我盯着她憔悴的脸,还没来得及消化这句警告,她却从怀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东西死死塞进我手里,用尽全身力气说:“留的这口饭碗,你端稳别摔!”

那究竟是怎样一口能让我远走高飞的“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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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的秋天,白杨村的土路被拖拉机碾出了两道深沟,风一吹,满世界都是呛人的黄土。我,林军锋,背着一个洗得发白的军用帆布包,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故乡的土地上。褪色的军装穿在身上,显得有些空荡,那条在边境任务中受过伤的右腿,在走了十几里路后,开始发出熟悉的、沉闷的酸痛。

六年了。我离开的时候,是村里敲锣打鼓送走的新兵,是爹娘挂在嘴边的骄傲。如今回来,兜里揣着一张退伍证和几百块钱的安置费,像一片被风吹落的叶子,悄无声息地回到了根上。

村口那棵歪脖子老槐树还在,只是树皮愈发干裂。几个聚在树下闲聊的婆姨看见我,先是一愣,随即交头接耳地小声议论起来。她们的眼神里有好奇,有同情,还有一丝难以言说的幸灾乐祸。我听得见她们压低了声音的嘀咕:“哎,那不是林家大小子吗?当兵的回来了?”“可不是,听说在部队还是个官呢,咋回来种地了?”“腿好像有点不利索……”

我攥了攥帆布包的带子,目不斜视地从她们身边走过,脊梁挺得笔直。在部队里,我是尖刀连的班长,是战友们信赖的“锋哥”,流血不流泪。这点闲言碎语,还不至于让我弯腰。

推开自家院门时,吱呀一声,仿佛推开了一段尘封的岁月。娘正在院里喂鸡,听到声音猛地回头,手里的瓢“哐当”一声掉在地上,鸡食撒了一地。她呆呆地看了我足足有三秒,眼圈瞬间就红了:“军锋……我娃……你回来了!”

爹闻声从屋里跑出来,他比我走时苍老了太多,背也驼了,看到我,嘴唇哆嗦着,半天只说出一句:“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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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还是那个家,三间土坯房,墙皮斑驳脱落,露出里面的麦秸泥芯。屋里唯一的“大件”是一台黑白电视机,上面盖着一块绣花的方巾。我把安置费和所有积蓄掏出来放在桌上,一共一千二百三十五块六毛。爹娘看着那堆钱,眼里的光亮了亮,随即又暗淡下去。他们知道,这点钱对于一个年轻人的未来,对于这个贫困的家,不过是杯水车薪。

晚上,娘给我换上新做的被褥,被窝里有阳光的味道。她坐在我床边,搓着手,欲言又止。我能猜到她想问什么,无非是前程和婚事。

“娘,我累了,想先歇歇。”我翻了个身,背对着她。

夜深了,窗外是熟悉的蛙鸣和虫叫。我却怎么也睡不着,右腿的旧伤像是被这乡间的湿气勾了出来,一阵阵地抽痛。我从帆-布包最里层摸出一个小木盒,打开,里面是一方叠得整整齐齐的旧手帕。手帕是淡蓝色的,角上用白线绣着一弯小小的月亮。

这是苏月娥送我的。我入伍前一晚,她偷偷跑到我家后窗,把这方手帕塞给我,眼睛红红地说:“军锋,我等你回来。”

月娥,隔壁杏花村的姑娘,和我从小一起长大。我们两家早就有了默契,只等我从部队回来,就办喜事。这六年来,她的模样在我心里描摹了千遍万遍,她是支撑我在训练场上咬牙坚持、在任务中奋不顾身的全部动力。

我捏着手帕,想象着明天见到她时的情景。她会不会扑到我怀里哭?还是会羞涩地站在原地,等我先开口?想着想着,嘴角不由自主地浮起一丝笑意。回家的失落和迷茫,似乎都被这小小的期待冲淡了。

第二天一早,我帮着爹下地干活。部队里练就的体魄还在,虽然腿脚有些不便,但抡起锄头的力气却让村里不少壮劳力都自愧不如。我爹看着我,又是欣慰又是心疼。

歇晌的时候,邻居张婶挎着篮子路过,大着嗓门跟我娘拉家常:“哎呀,军锋可算回来了,这下你可享福喽!人长得精神,又是当过兵的,这十里八乡的好姑娘还不是随便挑?”

我娘一边笑一边摇头:“哪有那么容易,他那脾气,跟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

“那有啥,我看隔壁杏花村那苏家姑娘就跟他顶配!”张婶一拍大腿,“哎,可惜了,真是可惜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停下了喝水的动作。

我娘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她瞪了张婶一眼,想把话头岔开:“说啥呢,人家月娥都嫁人了。”

“嫁人”两个字像一道晴天霹雳,在我脑子里轰然炸开。我手里的粗瓷碗没拿稳,摔在地上,碎成了几瓣。水和泥土混在一起,像我此刻混乱的心。

张婶自知失言,尴尬地笑了笑,找了个借口匆匆走了。

整个下午,我都像个木头人,机械地挥着锄头,脑子里反复回响着那两个字。我不信。月娥说过要等我。我们之间有过那么多约定,她怎么会嫁给别人?

晚上吃饭,我终于忍不住,放下筷子,盯着我娘的眼睛问:“娘,张婶今天说的是真的?月娥……她嫁人了?”

我娘沉默了,半晌才叹了口气:“军锋,这事……都过去一年多了。你别往心里去。”

“嫁给谁了?为什么?”我的声音有些发抖。

“杏花村村长的儿子,王大龙。”爹闷声闷气地开口了,“还能为啥,咱家穷,给不起彩礼。人家王家有钱有势。况且,前年苏家老头子得了重病,等着用钱,王家把钱拍在桌上,这亲事不就成了。”

每一句话都像一把刀子,扎在我的心口。原来不是她不等我,是现实没给她等我的机会。因为穷。这个我从小到大都习以为常的字眼,第一次让我感到了切骨的羞辱。

我什么也没说,默默回到自己房间,关上了门。我从箱底翻出那个锁着手帕的木盒,却迟迟没有勇气打开。我把它重新塞回箱子最深处,仿佛这样就能把那段过去、那个叫苏月娥的姑娘,连同我破碎的梦想一起锁起来,永不见光。

这一夜,我睁着眼睛直到天亮。腿伤的疼痛,远不及心里的万分之一。卸甲归田,等来的不是荣归故里,而是物是人非。我林军锋的人生,仿佛还没真正开始,就已经走进了死胡同。

日子还得过。我把那点微不足道的骄傲和伤痛埋进心里,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用一身臭汗来麻痹自己。

秋收后,家里收了几百斤花生。为了能多换点钱,我决定自己挑到镇上去赶集。爹娘不放心我的腿,我却执意要去。我需要找点事情做,任何能让我感觉自己还在“活着”的事情。

通往镇上的路还是那么烂。我用一根扁担挑着两个大箩筐,里面装着饱满的花生。每走一步,右腿的旧伤都像是在抗议。汗水顺着额头流下来,淌进眼睛里,又涩又疼。

镇上的集市一如既往地热闹。卖菜的吆喝声,孩童的追逐打闹声,讨价还价的争吵声,混杂着牲口的粪便味和油条的香气,构成了一幅充满生命力的九十年代初乡镇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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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了个空地,把担子放下,笨拙地学着旁边的老农,吆喝起来。一上午,问的人多,买的人少。人们似乎更愿意去那些脸熟的摊位。我这个生面孔,加上一身不合时宜的旧军装,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临近中午,我正垂头丧气地准备收摊,眼角的余光忽然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苏月娥。

我的心跳骤然漏了一拍。她就在不远处的一个布料摊前,身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衬衫,显得有些宽大,像是别人的旧衣服。她的头发简单地挽在脑后,露出一张略带憔悴的脸,皮肤不如从前水灵,眼角似乎也有了细纹。

她身边站着一个高大粗壮的男人,穿着一件的确良白衬衫,胸口敞着,露出一撮黑毛。他嘴里叼着烟,一脸不耐烦,正粗鲁地推搡着苏月娥的胳膊:“磨磨唧唧的,买块布都挑半天!快点,老子还等着喝酒呢!”

那就是王大龙。

苏月娥被他推得一个趔趄,低下头,小声说了句什么。王大龙没听清,或者根本不想听,声音更大了:“嘀咕啥呢?让你快点!”

就在这时,苏月娥像是感应到了什么,下意识地抬起头,目光越过人群,直直地撞进了我的眼睛里。

那一瞬间,时间仿佛静止了。我看到她眼中的震惊,像一只受惊的小鹿。随后是无措的慌乱,她下意识地想躲开我的视线。紧接着,我捕捉到了一闪而过的、深不见底的痛苦和委屈。

我的拳头在身侧猛地攥紧,指甲深深地掐进了肉里。一股热血直冲头顶,我几乎要迈开步子冲过去。可我的脚像被钉在了地上,动弹不得。我能做什么?冲过去质问王大龙为什么欺负她?然后呢?我是什么身份?她已经是王大龙的妻子,是杏花村村长的儿媳妇。我一个白杨村的穷光蛋,一个瘸腿的退伍兵,凭什么去管人家的家事?

那四目相对的几秒钟,漫长得像一个世纪。最终,我狼狈地、也是残忍地,先移开了目光。我低下头,假装整理箩筐里的花生,心脏却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疼得无法呼吸。

等我再抬起头时,那个布料摊前已经空了。她和王大龙,都消失在了拥挤的人潮里。

我挑起几乎没怎么卖出去的花生,脚步沉重地往回走。扁担压在肩上,远不及心里的石头沉重。原来,比得知她嫁人更痛苦的,是亲眼看到她过得不好。

那天晚上,我又失眠了。

窗外的月光很好,透过木格窗,在地上洒下一片清辉。我鬼使神差地爬起来,搬开床角的木箱,从最底下翻出了那个我曾发誓不再触碰的旧盒子。打开它,除了那方绣着月亮的手帕,还有一个巴掌大的、外壳破旧的半导体收音机。

这个收音机,是我和月娥的秘密。那是我入伍前一年的夏天,我们俩一起从镇上的废品站淘来的。它当时就是个破烂,外壳裂了,里面线路也断了。可我从小就喜欢鼓捣这些玩意儿,硬是花了两天两夜,用从废旧电器上拆下来的零件,把它给修好了。

我还记得修好它的那个晚上,我兴奋地拉着月娥,跑到村后头的麦秸垛旁。夜很静,只有我们俩的呼吸和心跳。我小心翼翼地打开收音机,旋转调频旋钮。在一阵阵“滋啦滋啦”的电流声后,一个温柔甜美的女声清晰地流淌出来——“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

是邓丽君。那个年代,这歌还被叫做“靡靡之音”,只能偷偷地听。

月娥靠在麦秸垛上,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满是崇拜。“军锋,你真厉害,这都能修好。”

我得意地拍了拍胸脯:“那当然。月娥,等我当兵回来,咱不种地了。我就去城里,开个电器修理铺。我修东西,你当老板娘,天天坐在柜台后面数钱。”

她被我逗笑了,脸颊绯红,轻轻捶了我一下:“净瞎说。我哪会数钱。”

“我教你。”我握住她的手,认真地说,“到时候,我就买个最大最好的收音机,天天放邓丽君给你听。”

那个夏夜,我和她在麦秸垛旁听了半宿的歌,畅想着一个无比美好的未来。收音机里流出的每一个音符,都像是为我们的青春和爱情做的注脚。

此刻,我摩挲着收音机冰凉粗糙的外壳,仿佛还能感受到那晚的温度。我试着转动旋钮,里面依然是“滋啦滋啦”的电流声,夹杂着几个模糊不清的语调。它老了,和我一样,都回不到过去了。

那句“我修东西,你当老板娘”的承诺,如今听起来,像一个天大的笑话。我连自己都快养不活,又拿什么去给她一个想象中的未来?

收音机的电流声,和我的心跳混杂在一起,成了这个寂静夜晚里唯一的声响。它在嘲笑我,嘲笑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如今却只能在回忆里寻找一丝慰藉。

秋收的忙碌暂时冲淡了我的愁绪。地里金黄的玉米和沉甸甸的大豆,是农民一年到头最大的盼头。可这份盼头,很快就被蒙上了一层阴影。

王大龙来了。

他开着一辆手扶拖拉机,后面跟着几个流里流气的年轻人,突突突地开进了我们白杨村。他不是来串门的,是来收粮的。仗着他爹是杏花村的村长,在镇上供销社有点关系,他这几年搞起了垄断,在附近几个村子低价强收粮食,再高价卖出去,赚得盆满钵满。

村里人大多敢怒不敢言。他是村长的儿子,没人得罪得起。

王大龙把拖拉机停在村里的打谷场上,跷着二郎腿坐在车头上,扯着嗓子喊:“卖粮的都过来!玉米四毛一斤,大豆六毛!现钱结账,过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这个价格比镇上供销社的收购价每斤低了将近一毛钱。辛辛苦苦种大半年的粮食,一斤差一毛,一千斤就差了一百块。对于靠天吃饭的庄稼人来说,这可不是一笔小钱。

大家围着他,你看我,我看你,谁都不愿意第一个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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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老光棍李二叔,家里困难,急着用钱。他犹豫了半天,还是挑着两袋玉米走了过去,陪着笑脸说:“大龙侄子,这价……能不能再高点?好歹给提到四毛五?”

王大龙斜眼瞥了他一下,从鼻子里哼出一声:“爱卖不卖!穷鬼还挑三拣四的。不卖就滚蛋,有的是人排队!”

李二叔的脸一下子涨成了猪肝色,他都快六十的人了,被一个后生晚辈指着鼻子骂,却只能忍气吞声。

我正在不远处帮着爹晾晒玉米,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一股无名火从胸中腾起。在部队,最看不得的就是欺负弱小。

我放下手里的活,走了过去。

我一米八的个子,常年在部队锻炼出来的身板,加上那股子军人特有的煞气,往那一站,气场就和普通村民完全不同。王大龙身后那几个小年轻,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

“王老板,做生意讲究个公道。”我开口了,声音不大,但很沉稳,“镇上供销社玉米都快五毛了,你这四毛,是欺负我们白杨村的人老实吗?”

王大龙没想到有人敢出头,他从拖拉机上跳下来,上下打量着我,一脸不屑:“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林家的兵王回来了。怎么,不在部队里待着,跑回来管闲事了?你算老几?”

“我不是谁,就是白杨村一个种地的。”我迎着他的目光,毫不退让,“但这地是我家的,这粮是我家种的。你把价钱压这么狠,就是断我们的活路。李二叔年纪大了,你这么对他,不合适吧?”

我的话不软不硬,但句句在理,周围的村民也开始小声附和。

王大龙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他指着我的鼻子骂道:“我告诉你姓林的,别给脸不要脸!瘸了一条腿还敢在老子面前充好汉?信不信我让你另一条腿也……”

他的话还没说完,我的眼神陡然变冷。那是在战场上面对敌人时才会有的眼神,冰冷、锐利,充满了杀气。我往前踏了一步,几乎贴到他面前,一字一句地说:“你可以再说一遍。”

王大龙被我这一下镇住了。他横行乡里,靠的是他爹的势和人多,何曾见过这种要见血的眼神。他喉结动了动,硬是把后面的脏话咽了回去。

“你……你给我等着!”他色厉内荏地撂下一句狠话,悻悻地带着人,开着拖拉机走了。一场风波,暂时平息。

打谷场上安静了片刻,随即爆发出一阵叫好声。李二叔感激地走过来,抓着我的手说:“军锋,好样的!多亏了你!”

我摇摇头,心里却一点也轻松不起来。我知道,我今天让王大龙当众丢了面子,以他的性子,这梁子算是结下了。他绝不会善罢甘休。

日子在平静中流淌了几天,但那种暴风雨前的宁静,总让人心神不宁。

又是一个赶集日。我照例挑着些山货去镇上,想换点零花钱。这次生意不错,东西很快卖完了。回村的路上,我的心情比来时轻松了不少。

回村必须经过一条河,河两岸长满了密不透风的芦苇,一人多高。秋风吹过,整片芦苇荡像金色的海洋一样起伏,发出“沙沙”的声响。这条路平时就没什么人走,今天更是显得格外寂静。

我走到芦苇荡最深处的一段路时,右腿的旧伤又开始隐隐作痛。我停下脚步,想捶捶腿。

就在这时,旁边的芦苇丛里猛地伸出一只手,快如闪电,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用力将我往里拽!

我浑身肌肉瞬间绷紧,常年在部队养成的反应让我本能地就要反手擒拿。可没等我出手,一个熟悉又带着哭腔的、被刻意压低的声音钻进我的耳朵:

“军锋,是我!”

我整个人都僵住了。是苏月娥。

她几乎是把我拖进了芦苇荡的深处,直到外面完全看不到我们的身影。她才松开手,靠在一丛芦苇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她的脸色苍白得像纸,额头上全是细密的汗珠,眼神里写满了后怕和焦急。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我一直在等你。”她急促地说,声音都在发抖,“军锋,你听我说,你快走,马上离开这里,走得越远越好!”

我皱起眉头:“走?为什么?”

“王大龙!”她提起这个名字,声音里带着无法掩饰的恐惧,“上次你在村里让他下了不台,他一直记恨在心。我……我前天晚上无意中听到他和那帮人喝酒时说……说要找个机会,把你这条好腿也给废了!让你下半辈子都只能在床上躺着,看你还怎么横!”

我的心猛地一沉。果然,他还是动手了。废了我的腿,这比杀了我还狠。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从部队里出来的男人,要是成了彻底的残废,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一股怒火在我胸中燃烧,但我脸上却异常平静,甚至带上了一丝冷笑:“这是我的事,用不着你管。他想来,就让他来试试。”说完,我转身就要拨开芦苇走出去。军人的骨气,不允许我在一个女人面前示弱,更不允许我逃跑。

“你站住!”苏月娥猛地从后面死死抱住了我的腰,带着哭腔哀求道,“军锋,算我求你了……你别犯傻!你斗不过他的!他爹是村长,镇上公安局都有他说得上话的人。你在这里跟他硬碰硬,只会把命都搭进去!你以为你还是在部队吗?这里没人给你撑腰!”

她的话像一盆冰水,从头到脚浇灭了我的怒火,只剩下冰冷的现实。她说得对。我赤手空拳,无权无势,拿什么跟一个地头蛇斗?打赢了,他会动用关系把我送进牢里;打输了,我这辈子就完了。

我停下脚步,浑身的力气像是被抽空了。我苦涩地笑了笑,声音里满是自嘲和无奈:“走?我能去哪?我身上连去县城的路费都凑不齐。”

我的话音刚落,苏月娥抱着我的手臂松开了。她走到我面前,抬起头,通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她看着我身上洗得发白的旧军装,看着我满是老茧的手,看着我脸上被生活磨砺出的疲惫,眼里的心疼几乎要溢出来。

她咬了咬下唇,那个动作,跟我记忆里十几岁的她一模一样。只是这一次,她的眼神里不再是少女的娇羞,而是一种豁出去的、破釜沉舟般的决绝。

她猛地转身,背对着我,飞快地从怀里掏出一个用手帕层层包裹的东西。那东西不大,但看起来沉甸甸的。她转过身来,不由分说地把那东西硬塞进我的手里。

“军锋,你听我说完。”她的声音不大,却字字千钧,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王大龙就是条疯狗,被他盯上,你安生不了。你不能再待下去了。这里面的东西,你拿着,立刻走,去南边,去广州、去深圳,我听广播里说,那里遍地是机会。你那么聪明,又有本事,到哪里都能活下去。答应我,永远别再回来!”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几乎无法思考。

我低头,颤抖着手,一层一层地揭开那块熟悉的、带着淡淡皂角香的手帕。

手帕摊开,借着芦苇缝隙漏下的天光,里面的东西让我差点瘫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