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非常方便地使用管道天然气的时候,这个国家还有很多人仍在使用瓶装的液化石油气,并且承受着缺少监管的价格虐待。

一罐14.5公斤的民用液化石油气,在北京二环内卖40元,而在厦门需要170元,江苏南京160元,浙江宁波140元,山东滕州又只要86元。如此巨大的价格差异,令人震惊。

在同一国家统一市场的大背景下,如此悬殊的“一罐气”价格,不仅挑战着公众对市场公平的认知,也暴露出当前能源价格监管体系中的深层问题。我们不禁要问:一罐气的真实成本到底是多少?市场监管又该如何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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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罐气的“底价”在哪里?

液化气作为重要的民生能源,其价格构成应透明、合理。 以丙烷为例,2025年10月沙特CP(合同价)为495美元/吨,折合人民币约3500元/吨,加上海运、保险等费用后,到中国港口的到岸价约为3800元/吨。1吨液化气约相当于1750升。到岸价3800元/吨 ÷ 1750升 ≈ 2.17元/升。这表示,一升进口液化石油气运抵中国港口的成本约为2.17元。

国内终端价格,以一罐14.5公斤(约30升)的民用液化气为例,市场价格普遍在120~170元之间,折合每升约4~5.7元。

以一罐14.5公斤液化气为例,其成本主要由三部分构成:

气源采购成本:液化石油气(LPG)作为原油炼化副产品,价格受国际原油市场、进口成本、供需关系影响。但同一时期内,全国批发价相对统一,区域价差不应过大。

运输与配送成本:从储配站到终端用户的“最后一公里”配送,是成本差异的重要来源。城市中心配送效率高但人力成本高,偏远地区运输距离长但用量小,但即便如此,40元与170元之间的130元价差,远超合理运输成本差异。

运营与管理成本:包括储配站运营、人员工资、设备折旧、安全投入等。这些成本在不同地区虽有差异,但按行业标准核算,不应导致价格翻倍甚至数倍。

若按成本监审逻辑推算,一罐气的合理定价应在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若北京二环内仅售40元,远低于市场普遍水平,极可能存在政府补贴、交叉补贴或非市场化操作;而厦门、南京等地160元以上的价格,则可能隐含成本虚高、利润过度或监管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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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同气不同价”长期存在?

价格悬殊的背后,是监管机制问题和销售单位的垄断地位。

定价机制不一:部分地区实行政府指导价,部分地区放任市场调节。例如,山东滕州、上海等地可能实行政府定价或限价,而厦门、南京等地则由燃气企业自主定价,导致“一城一价”“一企一价”。

成本监审不到位:《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明确要求,对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必须进行成本监审,未经监审不得定价。但现实中,许多地方对液化气配送环节的成本审核流于形式,甚至缺失。企业上报的成本资料真实性难核验,监管机构缺乏专业力量进行实地审核。

经营者从未按规定公开成本,定价机关也未主动披露监审结论。公众无法判断“170元”是否合理,也无法监督是否存在暴利行为。

市场垄断与寡头竞争:部分地区燃气市场由少数企业垄断经营,缺乏竞争,企业借机抬高价格。而监管机构未能有效引入竞争机制或实施价格上限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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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应如何作为?

其实只要想监管,瓶装气价格分分钟可以管理到位!

全面推行成本监审制度,对所有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液化气服务,必须开展成本监审,严格执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核定“定价成本”时,应重点审核原材料采购价是否合理、运输费用是否虚高、人工与管理费用是否超标,杜绝“虚增成本”“转嫁成本”行为。

建立“成本监审目录”,将液化气纳入重点监管商品,实施定期监审,周期不少于一年。

要求燃气企业定期公开气源采购价格、运输成本、配送费用等关键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定价机关应在调价前公布成本监审报告,说明调价依据,增强公信力。

加强执法与问责,对价格明显偏离成本、涉嫌价格欺诈或垄断的企业,依法立案调查;对未履行成本公开义务、提供虚假资料的经营者,依法处罚;对监管失职、不作为的部门,启动问责程序。

中国低保户的低保金是承担不起170元一瓶的液化气的,政府应该了解他们是如何生活的。对低保户、特困人员等群体,显然应该通过财政补贴、免费气量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吧?否则任何体现社会公平?

统一市场,不应有“价格孤岛”

中国是统一的大市场,能源价格不应成为“碎片化治理”的牺牲品。

一罐气的价格,看似小事,实则关乎民生冷暖、市场公平与政府公信力。

监管部门必须打破“地方割据”思维,以成本监审为手段,通过信息公开,价格联动,推动液化气价格走向合理化、透明化、可预期。

“40元”与“170元”的差距,不应是价格常态,这是市场丑闻。

我们期待的,是一个无论身处何地,每一个国民都能以公平价格获得最基本的能源服务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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