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合肥市投资基金协会)
“岳西农商银行与我们签订了‘共同成长计划’2.0版本,银行为公司匹配3年期限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我们授予银行1%股权的‘优先认购权’。”近日,安徽骏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安徽在全国首创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这一模式跳出传统信贷“短期收益导向”的局限,以“跨周期平衡”思维重构银企关系:
银企双方通过签署“贷款合同+中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承诺函”的“组合契约”,企业可获得更长期限、更高额度、更低成本的稳定信贷支持;银行则通过享有股权投资优先权、结算服务独占权、债券承销优先权等权益,实现从“短期信贷提供者”向“长期价值投资者”的转型,获得与科技贷款风险相匹配的远期回报,进而实现“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共同成长”。
然而认股权被作为共享发展收益的工具,其收益变现并以此激励信贷投放仍有不小难度。
一方面,银行信贷部门不能直接持有企业股权,另外,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也并无意愿股权被过度稀释。
怎么办?针对“共同成长计划”实施过程中,金融机构获得的认股权收益入账难问题,安徽实施“共同成长计划2.0”。
如果说,“共同成长计划”主要通过所谓“优先认股权”等制度设计来为银行信贷设置收益“安全垫”和风险“防火墙”,那么,升级的2.0版本,主要就是推出“认股权收益跨市场互换模式”,即银行与企业提前约定股权溢价收益,待企业达到约定规模或收益后,将溢价部分转化为银行常规业务,实现认股权远期收益的当期变现。
这一套制度“补丁”,旨在解决银行与科技企业双方的所谓“激励相容”难题,以保证“共同成长计划”在落实中更管用、更好满足银企双方的利益诉求。
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当然是始于情怀,但必须成于市场化、专业化的制度和路径设计。
上海财经大学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院长姚洋近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银行和VC(风险投资)是金融的两头,银行是最保守的,VC是最积极的。“现在我们要用银行去做VC的事情,它没有这种基因。”
在姚洋看来,这是“需要好好思考和研究”的问题,风险当然要控制,但“总是有办法来做这个事”。
安徽首创并持续探索完善“共同成长计划”,实际上也印证了姚洋教授“总是有办法来做这个事”的观点。
截至今年1月底,安徽已落地“认股权收益互换模式”超3000笔、约定认股权金额超100亿元。
银行对初创阶段的科创企业的信贷投放,无论是风险还是收益,都很难以传统的债权融资思维来评估,而是带有鲜明的股权投资的评价特征。
安徽的“共同成长计划2.0”,一定程度上也是在为银行“投早、投小、投长期”清障加速,走出一条更可行、可复制的信贷支持科创企业的路子。
在我国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中,这样的探索既具有深远意义,也有着迫切的现实需求。
作者|何 珂
编辑|丰 静
题图|AI生成
银行成为“合伙人”
安徽骏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完成新址搬迁后,企业发展上了新台阶,但也面临着新问题。
“一是新厂房智能化升级改造,需要大额设备采购资金,以提升生产自动化与数字化水平;二是研发迭代要持续的现金流支撑,才能更好地在绿色制造业赛道抢占市场先机。”该公司负责人说。
“传统的信贷模式,很难满足企业‘大额设备采购+长期研发投入’的差异化需求。”走访之后,岳西农商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因此,我们将企业纳入“共同成长计划”2.0重点服务对象,创新设计一体化综合服务方案,并与该企业达成合作。
具体来看,在基础融资支持方面,精准匹配3年期限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用于购置智能注塑设备及检测仪器;同时,同步为企业开通专属结算专户,提供员工代发工资服务。双方还明确约定,企业未来开展债券承销、票据发行等相关业务时,将优先选择与岳西农商银行合作,构建“融资+服务+长期绑定”的合作模式。
在核心创新合作设计上,安徽骏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授予岳西农商银行股权“优先认购权”;为兼顾企业长期发展需求与银行的投资回报,双方还创新约定“不直接行权变现”的合作模式,构建“股权增值收益→银行常规业务收益”的转化机制,即企业借助该行融资支持实现产能扩张、效益提升后,持续在该行开展结算、融资、代发等常规业务,为该行创造稳定的中间业务收入与利息收益,替代直接股权变现,形成“企业成长→业务合作深化→银企共赢”的良性循环。
“银行授信的精准投放,有效填补了我们智能化改造与研发投入的资金缺口,综合融资成本显著降低,同时灵活的提款与还款方式,也保障了我们经营现金流的稳定性。”该公司负责人说。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债权+潜在股权收益”的组合模式,既通过企业经营现金流与资产抵押保障了债权安全,又借助优先认购权锁定了企业成长带来的增值收益,实现了“稳健收益+超额回报”的双重目标。
远期收益“当期化”
资金困难,“输血”需求大,是创新创业过程中反映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早在2023年,安徽在全国首创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模式,让信贷资金不再是科技创新的“过客”,能够更好地全周期地支持科技创新。
如今,“共同成长计划”已经从1.0升级到2.0,这升级的不是是合作模式,更是合作思维。
据了解,在前期与科技型企业风险共担后,部分企业价值不断增加,银行对共享企业成长价值、相应的认股权收益变现就有了比较明确的期待。然而,认股权虽被作为共享发展收益的工具,但其收益变现并以此激励信贷投放仍有不小难度。
“科技型企业一般对认股选择权持谨慎态度,特别是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比较排斥早期、较多的股权投资稀释创始团队股份。”有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坦言。
另一方面,从银行角度,除了仍会担忧贷款风险以及行权条件会否触发外,现行《商业银行法》禁止银行开展股权投资。因此,即使行权也需要通过子公司或风投机构代持,投资收益难以反映在信贷业务端。
目前,随着相关机制优化,部分有理财子公司、投资子公司牌照的机构已在集团内构建起认股选择权行权后的收益共享机制,属于银行信贷业务端的收益可落在省分行相应的业务部门,这对于缓解收益共享不到位问题有帮助,不过在实际业务中,认股权难理解、激励难兑现问题对于一线信贷员来说仍普遍存在。
潜在远期收益的当期化、前置化与银行机构自上而下的经营逻辑、激励约束机制更匹配。
2024年下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实施“共同成长计划+”专项行动,聚焦认股权收益入账难这一核心问题,推出2.0版本。2.0版本的核心就是“认股权收益互换”。
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新模式下,银企签订含有认股权等金融服务优先权选项的“共同成长计划”中长期战略合作协议。
协议的创新和探索之处在于,约定银行可通过企业资金存款、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获取收益,不实际行权,而是以收益互换方式将认股权的远期收益“当期化”。
由此,可以兼顾推动银行以低利率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科创企业和坚定银行机构服务科企恒心的目标。
“互换模式”带来什么
有银行一线信贷员表示,与传统的认股权变现路径相比,“认股权收益互换模式”具有收益实现更加便捷、模式推广更加容易、业务操作更加合规、员工激励更加有效等优点。
“2024年11月,安徽矽景电子有限公司迁至江南产业集中区。我们得知,企业迁至池州之后,对资金需求比较迫切,深入了解企业发展规划与融资痛点之后,我们与安徽矽景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共同成长计划’2.0协议。”农业银行池州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该协议明确,农行拥有认购企业2%股权的选择权,但当企业估值达到一定金额时,在同等条件下,企业将优先将投融资、上市筹备、资金募集、结算、代发工资及承兑等业务交由农行办理;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终止认股权益。协议签订后,农行为企业投放500万元贷款,实现贷投联动服务闭环,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韩飚表示,按照“科技出题、金融作答”的解题思路,基于跨时间和发展“两个周期”平衡科创信贷风险收益,首创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实施“共同成长计划+专业能力提升、业态融合共生、零售业务拓展、政策保障赋能”四项专项行动,落地“共同成长计划”再成长企业认股权收益跨市场互换模式(“共同成长计划”2.0版),探索具有安徽特色的科技金融发展新路径。
如今,在安徽,越来越多的科创企业与银行签订了“共同成长计划”。数据显示,截至1月底,“共同成长计划”已经为1.6万户科创企业发放贷款2200亿元,“认股权收益互换模式”超3000笔、约定认股权金额超100亿元。
韩飚表示,金融赋能提升了科技型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和便利度,更与产业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贯穿成果转化全链条的专业服务相结合,既调动了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内生动力,也促进形成“科技引领—金融赋能—产业吸附—人才集聚”的正向循环。接下来,将持续提升科技金融创新能力,为安徽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等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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