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刁坊镇某村两名同姓村民因合同问题引发肢体冲突,影响节日辖区秩序稳定。刁坊司法所在排查了解情况后,迅速联合镇平安法治办、派出所、村“两委”干部上门处置。工作人员精准找准矛盾焦点,从“情、理、法”三方面开展疏导,引导双方珍惜宗族情谊、理性看待分歧。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晰权责,经耐心沟通,快速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

2026年1月下旬,新圩镇返乡村民余某因承包鱼塘受污水排放影响与邻居产生纠纷。新圩司法所接到纠纷上报后,联合镇综治办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查核实、上门沟通,立足春节团圆、上灯祈福的民俗导向,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赶在节前达成调解协议,明确排水沟修建与共管维护方案,及时消除邻里隔阂,确保群众安心过节。

据统计,2026年2月,兴宁全市累计开展纠纷排查137次,预防纠纷35件。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矛盾激化事件,切实做到矛盾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化解在先,有力维护了春节及上灯期间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春节期间,石马镇大觉村温某与何某因房屋空隙土地界线引发肢体冲突,石马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及时到场稳控局势。在平复双方情绪、防止事态扩大的基础上,工作人员邀请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辈参与调解。长辈以“一盏花灯聚宗亲,有事坐下慢慢论”等客家俗语暖心疏导,工作人员实地勘查测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晰边界,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正月初九,宁中镇某村同族邻里刘某天与刘某新(均为化名),因建房损坏相邻房屋引发激烈矛盾。宁中司法所受理申请后,采取“背对背”方式逐一沟通疏导,明晰侵权责任与法律边界,同时紧扣“上灯”民俗契机,以敦亲睦族、守望相助的乡土文化引导双方念亲情、顾大局、重长远。最终,促成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就修缮赔偿、附属设施整改等事项达成一致,剑拔弩张的亲戚邻里重归于好。

据统计,2月期间,兴宁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120件,调解成功117件,调解成功率达97.5%。一批涉及邻里关系、土地界线、建房侵权等易发多发纠纷得到及时调处、有效化解,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全力保障了春节及“上灯”期间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来源:兴宁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