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电动车车主注意啦

为规范全市电动车通行秩序

守护大家的出行安全

喀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正式启动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联合多部门开展全城严查

为期4个月

千万别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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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治对象

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含改装、拼装及无牌、套牌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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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整治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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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劝导与整治相并重”的原则,望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主动摒弃交通陋习,尤其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严禁未满法定年龄子女骑行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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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动车闯红灯、超员载人等违法行为;

2、驾驶、乘坐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3、饮酒、醉酒驾驶电动车的违法行为;

4、未满法定年龄骑行电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需年满18周岁并取得驾驶资格);

5、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通行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车逆行、随意变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无牌上路、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或过期号牌等。

6、非法改装、无号牌等非国标电动车非法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暂扣,直至当事人消除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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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法律责任与惩戒措施

别以为违规只是小事,这些惩戒措施,一定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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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拒不服从交警管理、拒绝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将通过新闻媒体、社区公告栏等渠道公开曝光,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

  • 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的,通知监护人到场接受教育,督促履行监护责任,并将违法信息通报其所在学校、社区、乡镇,强化源头管控 !

致全体喀什人的倡议

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平安出行,人人受益!

1. 广大电动车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不戴头盔、闯红灯、超员载人等陋习,不驾驶非标、改装电动车,规范骑行、安全出行 ;

2. 各位家长:

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看好自家孩子,严禁未满法定年龄子女骑行电动车,守护孩子出行安全;

3. 全体市民:

积极参与监督,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

专项整治不是一阵风

而是常态化管控

规范骑行

既是保护自己

也是保护他人

让我们一起遵守交通规则

共筑喀什市平安交通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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