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泡泡玛特(09992.HK)对时下热门的3D打印公司拓竹科技提起诉讼,起诉原因为著作权纠纷。外界普遍预计,此事背后可能和网上流行的,通过拓竹科技3D打印机制作Labubu模型有关。
据悉,拓竹科技运营一个名为MakerWorld的社区,该社区是一个3D打印模型分享社区与一站式打印平台。按照拓竹科技的说法,该社区模型均为其他用户上传。MakerWorld用户也可以从该社区下载模型文件,再用拓竹科技的机器对该模型进行打印,这些模型文件中便有泡泡玛特的热门IP——Labubu。
目前,拓竹科技已经在MakerWorld社区中下架所有Labubu相关文件。不过,财闻注意到,社交媒体上仍有人分享通过3d打印机打印的Labubu,还有不少人求助网友,以获得Labubu的打印模型文件。另外,有商家公开在电商平台兜售打印出来的Labubu,价格在25到30元左右。
3月2日,财闻分别联系泡泡玛特和拓竹科技,但双方均表示不做回应。
需承担责任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吴丽华律师对财闻分析,泡泡玛特旗下“Labubu”IP形象作为原创美术作品受法律保护,未经授权在平台上传、分享该IP的3D打印模型并供他人下载,涉嫌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若拓竹科技自己实施上传、传播等行为,则可能构成直接侵权。若文件都是第三方用户上传,拓竹科技仍需承担侵权责任,只是责任认定的法律路径从直接侵权转向了间接侵权。
吴丽华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197条,作为社区运营方,拓竹科技若明知或应知明显侵权的热门IP模型而未及时治理,未建立有效审核与下架机制,则需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如果网站工作人员能够注意到网站上有“Labubu”模型存在,例如处于网站首页或者其他主要页面等能够被其明显感知的位置,或者网站工作人员对用户上传的“Labubu”模型进行了选择、编辑、整理、推荐,或者为其设立专门的排行榜,即构成侵权意义上的明知或应知。
相反,若网站并无明知或者应知,拓竹科技可以主张适用《民法典》第1195条“避风港原则”进行抗辩。该原则是指,平台在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情况下,如果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知道侵权行为的存在,并且在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及时删除了侵权内容,就可以不承担连带责任。
吴丽华分析,拓竹科技以“技术中立”“避风港原则”进行抗辩的难度较大。从规范角度来看,“应知”是一种拟制的知情,并不要求网络平台对某种情况在事实上知情,只要求其作为网络服务的提供者对某种情势善尽注意义务。在实务中,法院对网络平台的注意义务会综合多项因素进行考量,包括服务的性质、采取预防侵权措施的可能性、信息能力管理的高低、对重复侵权行为采取的措施、是否直接获利等。“Labubu”是具有高知名度、高商业价值的原创知识产权品牌形象,拓竹科技运营专业的模型社区平台,靠免费侵权模型引流、带动3D 打印机销售,被诉后才下架相关内容,可能难以被法院视为一个中立的存储服务提供者。
曾被卷入相似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拓竹科技第一次被卷入类似诉讼。据企查查,此前,北京寒木春华动画技术有限公司也曾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向拓竹科技提起诉讼,寒木春华是知名动画作品《罗小黑战记》的版权方,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公开信息显示,拓竹科技是一家消费级3D打印机制作公司,由前大疆消费级无人机事业部负责人陶冶创办,是近年快速崛起的硬科技独角兽。
在成立不到6年的时间里,拓竹科技已完成4轮公开融资。其中A轮投资方为IDG资本,融资金额为3000万元,投后估值约2亿元;B轮融资投资方为铭石投资、淡马锡(True Light)、五源资本,融资金额未披露;C轮融资于2024年4月完成,投资方仍是IDG资本,融资金额1.5亿元。
2025年,拓竹科技营收突破100亿元,在全球消费级3D打印市场占据约29%的份额,2024年营收约为55亿元至60亿元,净利润接近20亿元。
2026年1月,拓竹科技在其官方公众号宣布,成立2026母校基金,向公司员工的10所母校捐赠超过1亿元,此事曾引发网络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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