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治理网络营销“货不对版”、“七天无理由退货”受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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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治理网络营销“货不对版”、“七天无理由退货”受限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章驰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介绍,民法典实施五周年以来,人民法院营造网络消费放心环境,促进平台经济发展。近五年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8.6万件、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0.3万件,准确适用网络消费司法解释,推动治理网络营销“货不对版”、“七天无理由退货”受限、未成年人非理性充值等“痛点”,构建清朗有序的网络消费生态。明确网络消费中个人信息收集的尺度,强调网络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坚持合理且必要原则,切实平衡好个人权益保护与促进数据利用、数字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