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转自:中国经济导报
冯俊锋
国有与民营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制度优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吴刚梁的《国企改革的逻辑》以国有资产委托代理关系为主线,既跳出了“非公即私”的二元对立,也直面了“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困境,为理解新时代国企改革的内在机理提供了兼具学理与实践的参考。
国企改革的深层矛盾,可追溯至一个根本问题:全民所有的资产,究竟由谁负责?吴刚梁直指这一核心症结——所有者缺位。书中勾勒出一条委托代理链条:全体人民→全国人大→政府→国资委→国企。在这一链条的层层传递中,终极所有者的权利被逐渐虚化,演变成“人人有份、人人无责”的局面,实质上是公共资源领域的“公地悲剧”。当国企投资亏损,群众会感到“纳税人的钱被浪费了”;而身处链条中间的代理人,则不得不在社会效益与经营业绩间反复权衡。这些冲突的本质,正是改革必须突破的深层梗阻。
书中提出的“新全民所有制”构想,为化解所有者缺位提供了创新路径。他借鉴阿拉斯加永久基金经验,倡导设立人民信托基金,将国有资产份额量化到每位公民,让全民享有收益和监督权。书中引用的农村集体资产量化改革便是例证:北京、浙江等地通过“按份共有”模式,将村集体企业股权确权到村民个人,不仅带来分红,更激活了群众监督,形成“共同支配与个人所有相统一”的新型公有制形态。这验证了书中的判断: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完全可以且应当走向多元创新。
长期以来,管人、管事、管资产的监管模式,使政企边界模糊,企业活力受抑。书中明确提出“管资本而非管企业”的主张,强调改革关键在于厘清出资人与企业的权责边界。作者并未将“淡马锡模式”奉为圭臬,而是指出其适用限度:新加坡经济体量小、国企功能单一;而中国国企兼具公益与市场竞争双重角色,必须探索本土化路径。尽管如此,书中提炼的“三层架构”“外部董事制度”等经验,仍提供了重要参照。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管资本落地的重要载体。书中“混改的关键是混机制而非混股权”这一观点,解开了不少心结。实践中,国有股东与民营股东常在决策效率上“频繁拉锯”。借鉴书中思路,建立股权制衡机制,完善市场化薪酬体系,让民营股东的“天然所有者”意识与国有资本的战略定力互补,方能实现“1+1>2”的协同效应。
垄断行业改革是国企改革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书中以“自然垄断”理论为基底,提出“纵向拆分”思路,打破了“要么维持垄断、要么私有化”的认知窠臼。自然垄断行业的核心在于网络经济效益:高铁、电网等基础设施,若盲目横向切割,反而造成浪费。可行的路径在于纵向拆分:通过“厂网分开”“网运分开”,在“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框架下,让垄断环节坚守公益,竞争性环节引入市场机制。
这一逻辑在基层得到印证。借鉴书中“网运分开”思路,由国企保留轨道等基础设施运营,将客运服务和增值业务交给民企,既避免了重复建设,又通过市场竞争带动了服务品质提升。即便是高铁服务的争议,也能从这一逻辑中找到回应路径:改革的关键不在于打破垄断本身,而在于如何在垄断框架内引入票价动态调整、服务质量考核等调节机制,以平衡公益责任与市场效率。
书中对竞争中性的阐释,将国企改革的时代价值进一步拉入视野。随着中国深度融入全球市场,国企需对接国际规则。竞争中性并非否定国企存在的合理性,而是要求国企在要素获取、市场准入等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享有平等地位。在项目招投标、政策扶持等环节一视同仁,不因所有制设限,民营经济活力被激发,国企也倒逼出核心竞争力。这印证了书中的判断:竞争中性是为“国有与民营共同发展”提供可通约的制度基底。
(作者系四川省社科院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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