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
每一次绚烂绽放的背后
都潜藏火灾风险
它的危险涵盖在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
多个相关环节
新余公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持续打击非法销售、储存
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案例一
2月26日,河下派出所民辅警在万商红区域开展日常巡查时,当场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违法行为人薛某明知万商红区域为禁燃禁放区,仍心存侥幸,在其店铺门口违规燃放爆竹。该行为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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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河下派出所已依法对薛某作出行政罚款的处罚。
案例二
近日,渝水分局天工路派出所在开展日常工作时发现辖区一小区的住宅楼下车库内存放了大量烟花爆竹。随后,民警依法传唤简某。经查,简某从外地买了30余箱烟花爆竹存放在自家车库内,准备过年期间燃放,其对自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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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渝水分局对简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对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法条链接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危险物质的,将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余市烟花爆竹禁放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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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
严禁违法运输、储存、销售及燃放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
切勿心存侥幸 导致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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