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协助死亡法案,也称为协助自杀法案,正在等待州长凯西·霍赫尔的决定,年末临近之际。该法案将允许医生在请求下向精神能力正常的绝症成年人开具致命药物,自2015年以来一直备受争议。它在六月通过了两院,现在等待州长的决定。
患者权利行动基金的联盟主任杰西卡·罗杰斯反对该法案,表示:“这是一个抛弃患者的政策。这并没有给他们提供应有的照顾。”罗杰斯还通过提到科罗拉多州的一个案例来强调担忧,在该案例中,一名患有可治疗心理健康问题的女性在类似法律下被开具了致命药物。
另一方面,支持者认为这个法案为临终关怀提供了更多选择。“大家觉得这是个宗教问题,我们也能理解,但没有人必须利用医疗援助,”一位支持者说。
霍赫尔州长承认这一决定的复杂性,她在九月份表示:“在现在到年底这段时间,这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决定,或者说我会像我所说的那样,非常认真地对待,并做出正确的决定。”她必须在12月31日之前签署或否决该法案。
摘要:
该法案将修订纽约州的公共卫生法,允许绝症、精神能力正常的成年人请求并自我施用药物,以安详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它建立了严格的保障措施、医生的责任、对患者和提供者的保护,以及相关的监管要求。
主要条款
资格
申请人必须是:
-成年人(18岁及以上)
-纽约居民
-被诊断为终末期疾病,预计在六个月内死亡
-能够做出知情、自愿的决定
-请求必须由患者本人提出,而不能是代理人、替代人或预立指令。
请求流程
-患者必须提出:
-一次口头请求,向其主治医生提出
-一次书面请求,需在两名合格的成年见证人面前签署
-见证人不能是亲属、继承人、照顾患者的设施员工或有授权书的代理人。
医生职责
主治医生必须:
-确认诊断、预后、决策能力和自愿性选择。
-确保患者充分了解风险、替代方案以及缓和治疗和临终关怀的选择。
-转诊给咨询医生以进行确认。
-如果决策能力不确定,转诊给心理健康专业人士。
-给患者最后一次撤回请求的机会。
-在病历中详细记录所有步骤。
咨询医生的职责
-必须独立验证终末期疾病状态、能力、自愿性以及知情决策。
心理健康评估
-如果有医生怀疑患者的判断能力受损,就需要进行心理健康评估。
-如果患者缺乏决策能力,他们将不符合资格。
自我管理
-药物必须由患者自行服用,不允许注射或由他人代为服用。
保护措施
-善意提供服务的人员不承担刑事、民事或专业责任。
-医疗工作者或医疗机构没有义务参与。
-有宗教或道德异议的机构可以禁止在其场所内参与相关活动,但必须在请求时告知患者并协助转移。
法律澄清
-根据这项法律,相关行为不被视为自杀、协助自杀、安乐死或谋杀。
-人寿保险不能因为参与而被拒绝。
-合同或遗嘱不能因为有人请求协助死亡药物而受到影响。
文档和报告
-医生必须记录患者的请求、评估结果和处方。
-州卫生部门必须收集相关数据并定期发布报告。
其他条款
-未使用药物的安全处理要求。
-死亡证明上将列出基础的绝症,而不是医疗辅助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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