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谢谢王法官了!这面锦旗,是我们的心意,多亏了您帮我们讨回公道!”近日,某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手持印着“专业精湛定纷争,三观端正暖民心”的锦旗,紧紧握着南关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王吉鲁的手。王吉鲁笑着回应:“这是我的职责,办案公正、护好大家的合法权益,本来就是应该的。”这面锦旗背后,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圆满审结,更是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可。
原告个体工商户常年向被告某公司供货,起初合作顺畅,可后来被告拖欠部分货款,双方就剩余款项产生分歧,闹上法庭。庭审中,被告代理人激动地说:“我们明明约定好,只要按期付一部分款项,原告就减免剩余货款,我们按约做了,他们怎能反悔?”原告当即反驳:“我从没说过无条件减免!约定的是他们按期付清全部余款,我才减免,可他们再次违约,减免自然不算数!”
双方各执一词,核心争议就是“债务减免是否附条件”。王吉鲁法官见状,没有急于定论,而是安抚道:“大家冷静点,咱们摆证据、讲道理,一切以事实和法律为准。”面对看似简单却暗含法律争议的“还款承诺”,法官没有简单采信单方陈述,而是严谨审查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还款计划等全部证据,逐一对关键细节核对推敲。
庭审中,王吉鲁引导双方围绕款项核对、减免缘由、还款期限等关键事实进行充分陈述与辩论,待双方平静后,他当庭释法:“涉及债权人重大利益的债务减免,必须有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结合证据,案涉减免附有被告按期付清余款的条件,如今因被告再次违约,条件未成就,原告有权不给予减免,被告需支付剩余货款及利息。”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关于支付剩余货款及相应利息的诉讼请求。
“王法官,您的说理我们心服口服,确实是我们违约,我们愿意付款。”经过法官耐心专业的释法明理,被告代理人坦然服判。原告也激动地说:“谢谢您!您把事实查清楚、法理讲明白,让我们赢得踏实,真正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下一步,南关法院将继续秉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深化诉源治理,以更专业的审判、更温情的服务,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南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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